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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庆阳市土地市场与规费管理中心印章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03 【字体:

庆政办发〔2016〕80号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庆阳市土地市场与规费管理中心印章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各单位:

  根据庆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庆阳市土地市场与规费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庆市编发〔2015〕54号)文件精神,庆阳市土地市场与规费管理中心已组建成立,为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刻制“庆阳市土地市场与规费管理中心”印章一枚,自即日起启用。

  特此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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