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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17 【字体:

庆政办发〔2016〕88号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庆各单位:

  《庆阳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市审改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和落实。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3日

庆阳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20号),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的工作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以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完善细化工作措施。力争2017年底前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方面取得更大成效,着力解决办证多、办事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完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

  1.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权责清单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相关工作,对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以及相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彻底梳理,形成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市审改办牵头,各级政府、各部门负责梳理上报,市审改办、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审查,指导县区、部门编制目录)。要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明确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各部门、各单位以及相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各自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市科技局负责)、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市人社局负责)等综合服务事项;以公共服务公平、可及为目标,明确公共教育(市教育局负责)、劳动就业(市人社局负责)、社会保障(市人社局负责)、医疗卫生(市卫计委负责)、住房保障(市住建局负责)、文化体育(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分别负责)、扶贫脱贫(市扶贫办负责)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以上层面2016年8月底前完成)。

  2.编制完善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各县(区)、各部门要以《庆阳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权力事项流程图<细项表>》和《内容信息表》为标准参考模板,编制本级(本单位)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形成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办事指南要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表格下载、示范文本及常见问题解答(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责任追究、咨询方式(联系电话)、办公时间地址、乘车线路、状态查询、在线办理链接等内容,并细化各个环节,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市审改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负责编制,审改、法制和政务服务机构指导、审查,2016年10月底前完成)

  3.主动公开公共服务相关事项和信息。各县(区)、各部门要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等相关事项和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网点、宣传手册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公共服务事项较多的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分批、分重点公布。(市审改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级政府、各部门、政务服务机构负责,2016年11月底前完成)

  (二)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

  4.全面清理办理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所需申报材料。凡是没有法律法规及规章依据的办事条件、申请材料,一律砍掉;凡是办事环节涉及模糊条款、兜底条款等,一律消除。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作出明确规定,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有条件的县(区)和部门可结合实际,探索由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并进行公示,办事部门先予以办理,再相应加强事后核查与监管。(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审改、法制和政务服务机构负责,2016年底完成第一轮,以后继续清理)

  5. 全面清理各类证件、执照、证明。凡属于行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的事项或应由行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调查核实的事项,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功能相似相近的证件、执照和证明,原则上要予以优化整合;对于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证件、执照和证明,原则上要下放基层管理。(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负责,2016年底完成并规范运行)

  (三)简化优化政府公共服务流程。

  6.大力简化优化政府服务办理流程。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优化服务流程,重点整合压减和规范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办理环节,绘制并公开办事流程图。对跨层级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探索按照扁平化的要求逐步简化为一级办理。可依法取消下级部门受理、初审环节的,直接由负责审批的上级相关部门受理和审批,或者将上级部门的终审权依法下放到负责受理(初审)的下级部门,市本级原则上不再保留跨层级办理的事项。对跨部门办理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尽可能推行并联办理、集约化办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政务服务机构负责,长期工作)

  7. 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全面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编制并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国家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市审改办、市发改委、市法制办,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负责,2016年6月底前公布第一批,持续推进)

  (四)加快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政府服务模式。

  8. 大力推广“一窗”受理政务服务模式。在推行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标准化的基础上,按照“一窗口受理、一平台共享、一站式服务”的理念和线上线下紧密结合的思路,依托各级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前端逐步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审批服务系统整合构建为综合政务服务窗口和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后端建设完善统一的分层管理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打破部门界限、政务藩篱和信息孤岛,推动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信息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互通共享、校验核对,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一窗口受理、一平台共享、一站式服务”高效便民的新型“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推进网上网下一体化管理,真正实现一个门、一张网办事。(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审改办、市电子政务办配合,各级政府政务服务机构负责,持续推进)

  9. 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应用进程。加快开发完善事项目录系统,拓展市县行政审批标准录入模块,建设“一网式”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部门审批系统无缝对接,并分批推进部门进驻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实现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50%以上,上网办理率达50%以上,网上办结率达40%以上。对具备条件的公共服务事项实行网上受理、办理和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对暂不具备条件的,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建立手机APP,拓展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功能,丰富“庆阳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的服务内容,开发第三方接入能力,拓展移动办事渠道。(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审改办、市电子政务办配合,各级政府政务服务机构负责,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10. 加快推进各级政务大厅功能升级改造。在全面对面积不达标的政务大厅进行物理扩容,满足部门应能进事项应进能进的基础上,推动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逐步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由综合窗口提供统一的咨询答复、接件受理、收费发证、办件流转和跟踪等通办服务。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政务服务机构负责,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11. 推动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融合。按照“线下与线上同步、对标、融合、互补”的思路,推动实现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服务事项覆盖公民和法人办事各领域的 “两个全覆盖”。依托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作为唯一标识,构建群众办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探索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方便群众多渠道办事,并实现一次认证、无缝切换,逐步打造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行政服务热线等多种形式结合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公共服务网上网下管理一体化、规范化运作。在群众办事过程中,通过公民身份证号,直接查询所需的电子证照和相关信息,作为群众办事的依据,避免重复提交,实现以“一号”为标识,为居民“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的目标。(市电子政务办,各级政府政务服务机构负责,持续推进)

  (五)加快政府公共服务模式创新。

  12. 积极推进全市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创新基层治理、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的统一部署,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采取市上统一标准、市县区协同推进、乡镇街道统一应用、村级社区延伸覆盖的模式,在已经部署应用的庆阳市统一电子政务公共服务村级(社区)便民服务平台上,有效整合现有各类基层公共服务场所、设备、人员、经费等资源,将面向基层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基层统一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集中办理,进一步推动基层公共服务便利化、统一化、网络化,逐步实现公共服务事项和社会信息服务全人群覆盖、全口径集成、全区域通办。依据市委(2014)88号文件,重点打造社区村居“一站式”服务实体,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梳理整合惠农补贴、公安户籍、教育科普、卫生计生、社会救助、民政福利、社区服务、广电服务、劳动就业、人力社保、农林畜牧、住房保障、公共安全等民生服务领域和党建等事项在基层进驻到位、服务到位,确保基本公共服务事项80%以上可在平台上办理,努力构建县(区)、乡镇(街道)、村级(社区)三级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最大化让群众办事少跑路。(县区、乡镇政府负责,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13. 以大数据创新政务服务模式。依托“互联网+”战略有效整合分析网上办事大厅群众行为数据、电子证照、政务服务大数据库等资源,形成方便为群众服务的大数据资源体系。在全市逐步推进网上办事过程的智能服务,提供网上办事的用户体验,并积极利用大数据挖掘技术,开展跨领域、跨渠道、跨时间的综合分析,精准把握群众要求和办事行为,提供精准推送,变被动服务为主动为群众服务,有效提升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市电子政务办,各级政府政务服务机构负责,长期工作)

  (六)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14. 共建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大数据库。编制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建设方案,制订数据库技术标准和运行规范。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数据库,对市、县(区)两级政务信息资源数据进行归集和整理统筹,建立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电子证照等动态更新的全市统一政务大数据库,并构建数据安全和运行安全监控系统,完善技术防范、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数据服务和技术支撑。(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审改办、市电子政务办配合,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15. 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数据共享运用。运用大数据理念和云平台技术,将全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库与网上办事大厅等平台对接,打破政务服务数据地区封锁和部门分割,加快推进群众办事创业信息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互联互通、共享运用、校验核对,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相互衔接、业务协同,实现历史办事数据重复利用,同一事项再次办理可复制历史办件,非同一事项新申请可调用申请人历史办件信息、附件信息、资料库存档信息等作为基础信息辅助录入,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市电子政务办,各级政府政务服务机构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七)加强服务能力和作风建设。

  16. 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各县(区)、各部门要秉持法治、创新、廉洁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宗旨和理念,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从群众利益出发,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建立健全服务规则,提升运用新技术新方法为民服务的能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服务机构落实工作要求,公布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并持续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切实改进工作,不断优化服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负责,长期工作)

  17.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各县(区)、各部门要推进政府服务过程公开,充分利用互联网、现代通信等技术,实现办理程序、进度、结果网上实时查询,逐步达到事前全部向社会公开办理事项的流程和要求,事中实时告知事项办理进展、经办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事后及时公开办理结果,让办理过程全透明。推进政府数据信息公开,研究制定开放目录和数据采集标准,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领域数据开放,方便全社会开发利用。(市电子政务办,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政务服务机构负责,长期工作)

  18. 开展公共服务效能评估。推动网上办事大厅与效能监督系统无缝对接,健全在线监督功能和监督平台数据分析功能,加强对服务事项申办、受理环节的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办理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确保服务过程可考核、有追踪、受监督,办事群众可以实时评价。推行办事工作日制度,对即将超时办理的事项,发布实时预警和黄牌警告,对超时仍未办结的事项给予红牌警告和督办;对同一事项要求群众多次申办、反复提供材料的,加强监督检查和整改。(市审改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督查考核局,市电子政务办配合,各级政府政务服务机构负责,长期工作)

  19. 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明确各层级监督责任,重点检查申请人知情权落实情况、审批时限执行情况、违规操作及不当行为情况等,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加大问责追责力度。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市审改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监察局、市督查考核局、市电子政务办,各级政府政务服务机构,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负责,长期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主动作为、相互协同,持续下功夫,力求新成效。要结合本地实际,重点针对群众期盼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查找现行公共服务流程中存在的不足,找准症结,尽快整改,研究制订具体解决方案,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实施一个,同步向社会公开,以改革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将群众关注的公共服务堵点、痛点、难点,作为政府改进工作、优化服务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探索建立群众点菜、政府端菜机制,及时了解群众需求,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提请各级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研究。(市政府办负责督办,各县(区)、各部门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下实手、动真格,明确主抓领导,靠实牵头负责部门,组织专门力量攻坚,市县两级审改办、职能办、法制办和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办、信息办要通力合作、捆绑工作、力量整合、固定团队、机构常设,制定具体计划,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和进度要求推进各项工作(市政府办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创新工作思路,加大推进力度,认真做好公共服务事项的梳理、简化优化流程及公开工作,让公众切身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变化。市直有关部门要统筹推进本系统公共服务事项简化优化工作,结合全市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要求,加强对县(区)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督促(各部门负责)。各县(区)要注意衔接省、市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对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不合理证明、繁琐手续及时提出意见,便于及时研究调整(各县区政府、审改办负责)。市、县(区)督查考核部门、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督查组要加大督查力度,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改革落到实处。(市政府办、市督查考核局负责)

  (三)注重宣传指导。各级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指导,跟进了解、分析研究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推广有关部门的经验做法。各县(区)、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工作,传导有关政策要求,增进各层面共识,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高改革透明度。要及时将改革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各县区、各部门负责)

  附件:1. 市政府部门(市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拟保留公共服务事项汇总表

  2. 中介服务机构拟保留公共服务事项汇总表

  3. 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4. 部门(单位)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

附件1

市政府部门(市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拟保留公共服务事项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公共服务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单位)

附件2

中介服务机构拟保留公共服务事项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公共服务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单位)

备注

说明:此表由行业主管部门汇总,主要填写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服务事项。

附件3

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填报单位(盖章):          

公共服务事项名称

办理依据

基本流程

申请材料

示范文本及常见

错误示例

收费依据及标准

办理时限

咨询方式

受理机关(单位)

 

说明:办理依据应写明具体条款及内容。

附件4

部门(单位)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

填报单位(盖章):

办公电话


分管领导


承办科室负责人


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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