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庆阳市能源局印章的通知
庆政办发〔2016〕86号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庆阳市能源局印章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庆阳市委办公室、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能源局整合组建方案>的通知》(庆办发〔2016〕21号)精神,现刻制“庆阳市能源局”印章一枚,即日启用,原“庆阳市石油化工基地协调服务局”印章同时作废。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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