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影办2016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庆政办发〔2016〕81号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2016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庆阳市2016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7日
庆阳市2016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2016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气象灾害给农业生产及人民生活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甘肃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省气象局下达的2016年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及时调整“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安排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要按照《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甘肃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及“庆政办发〔2011〕146号”文件要求,设立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构,确定不少于3人的专职管理人员,专门从事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和作业指挥,确保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二)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为本级气象主管机构和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解决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要加大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投入力度,多渠道、多途径筹措资金,解决好安全管理、人员补助、弹药购置所需经费,避免因为经费投入不到位产生的安全隐患。同时,要协调好公安、安监等部门,共同管控好弹药存储、运输方面的安全问题。
(三)要规范用工制度。按照中国气象局要求,聘用专职人员从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签订用工合同,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兑现工资。同时,要为作业人员购买人身保险,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四)各县(区)要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将人工影响天气事故应急处置纳入本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预案中,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有关部门妥善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
二、业务建设
(一)配合省人影办对全市37高炮及火箭进行年检并完善“地面作业资格认证”工作。
(二)继续做好环县曲子、合道,华池林镇、五蛟、紫坊畔5个高炮(火箭)作业点遗留问题的整改,汛期投入作业,解决上游作业能力不足的问题。
(三)完成市人影办弹药库及标准化火箭作业示范点建设,推动县(区)火箭作业点标准化建设。
(四)对现有高炮作业点基础设施进行改造,使其具备居住、生活条件,为看护弹药、作业人员值守提供必要条件,确保设备和弹药安全。
(五)春季举办人影火箭作业暨作业指挥培训1期,高炮作业技术培训2期,补充作业人员,使各作业点持证人数符合《甘肃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要求。同时做好作业装备、作业人员、管理人员档案更新及信息上报工作。
(六)完成12部WR自动火箭发射架采购,更新县(区)人工增雨作业设备,加强作业能力。
三、安全管理
(一)各县(区)要建设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专用库房,配备监控设备并固定专人看管。存储条件及保管措施接受公安及安监部门监管。同时,要探索流转环节的安全问题,确保使用车辆及运输手续合理合法。作业点要配备储弹柜,采用专库存放、专柜保管、专人看护三保险的办法进行管理,确保作业点弹药安全。同时,要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出入库登记,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
(二)切实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度,单位内部要细化分工,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弹药管理、作业指挥、作业点管理等岗位责任。要强化责任追究,确保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
(三)建立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档案管理制度,做好设备管理。要及时维修带病设备,淘汰老旧设备,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四)严格遵守空域申请制度,县(区) 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必须在空管部门批准的时段内组织作业,在批准时间到达后及时询问作业结果,并将申请过程、作业情况记录留存,以备查证。未申请空域或虽申请空域但未得到批准的,禁止实施作业。
(五)按要求选拔、配备作业人员,签订用工协议,按照庆政办发〔2011〕146号文件要求兑现劳务补助,购买意外伤害人身保险。要通过增加补助稳定作业队伍,通过加强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打造一支思想可靠、组织纪律性强、业务熟练的作业队伍,杜绝违规操作,消除安全隐患。
(六)完善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作业点值班室必须悬挂《高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高炮管理养护制度》、《弹药使用管理制度》、《空域申请制度》以及《禁射界图》。桌面上要摆放《人工影响天气政策法规资料汇编》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用37mm高炮安全操作规范》,以备作业人员查阅。另外,要对作业区15公里范围内地面情况进行调查,掌握地面设施及人口分布情况,结合卫星三维地图绘制作业点禁射界图。要对作业场地进行精确标识,严格区分作业区和禁射区。要加强作业公告制度,特别要加强作业点20公里范围内的宣传力度,将公告制度落到实处。
(七)加强弹药管理,完善出、入库登记,准确掌握弹药的存储数量、批号、使用期限和配发等情况。禁止使用超过保存期限和有破损的人雨弹、火箭弹。人雨弹、火箭弹必须存放于专用弹药库中,禁止与其它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共同存放。配送到作业点的弹药及作业装备必须有专人看管,以免丢失及以外事故发生。
(八)各县(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要加强与驻地部队、公安、安监、人武部等部门合作,共同开展安全检查,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整改落实。
四、增雨消雹作业
(一)市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随时掌握天气变化,综合运用卫星云图、雷达观测以及其他业务系统,科学判断,及时发布预警服务及作业指令。要按照“一年四季不放松、每一次天气过程不放过”的工作理念,搞好增雨消雹作业,确保不出纰漏。
(二)主汛期作业人员不准远离,要做到随叫随到。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接到预警通报后要通知相关炮点进入应急状态,避免因人员不能及时到位而贻误作业时机。同时,要加强设备维护,作业前后要对高炮进行检查和擦拭,以防卡壳、卡弹。
(三)各县(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和作业点要建立人影值班日记,详细记录预警通报、作业指令、空域申请、作业方位、作业时间、用弹数量等情况,以备后查。
五、时间安排
5月份前,完成作业空域协调、弹药采购;完成作业工具年检、资格认证、人员培训、安全检查及人员备案工作。同时,相关县气象局要抓好新建作业点遗留问题整改。
5—9月份,集中精力搞好人工消雹工作。
10月份,做好高炮及炮弹清理入库,市人影办组织进行冬季安全检查。
12月份,进行工作总结,考核评比,评选上报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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