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计划的通知
庆政办发〔2016〕74号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2016年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的部署要求,坚持把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加快进度,全力推进,确保当年新开工任务完成率达到100%、主体竣工率达到60%以上,当年及历年结转项目基本建成任务完成率达到100%、分配入住率达到60%以上。
各县(区)要进一步拓宽保障覆盖面,“两房”并轨运行后,结合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居民收入、住房状况等因素,结合新型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进程,适度调整公租房申报范围,适当放宽户籍、住房、财产和收入等准入条件,在满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有稳定就业的农民工住房需求的基础上,将符合规定的新市民以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给予住房保障,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率达到100%,确保全面完成住房保障各项目标任务。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9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