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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23 【字体:

庆政办发〔2016〕74号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2016年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的部署要求,坚持把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加快进度,全力推进,确保当年新开工任务完成率达到100%、主体竣工率达到60%以上,当年及历年结转项目基本建成任务完成率达到100%、分配入住率达到60%以上。

  各县(区)要进一步拓宽保障覆盖面,“两房”并轨运行后,结合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居民收入、住房状况等因素,结合新型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进程,适度调整公租房申报范围,适当放宽户籍、住房、财产和收入等准入条件,在满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有稳定就业的农民工住房需求的基础上,将符合规定的新市民以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给予住房保障,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率达到100%,确保全面完成住房保障各项目标任务。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9日

附件1












2016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计划












                 类 别
实施主体


全年计划发放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户数

保障性安居工程合计

城市(林业)棚户区改造



公共租赁住房筹集







其中:新增发放补贴户数


小计

货币化安置

户数

新建(改扩翻建)安置户数

小计

新建套数

购买套数














庆阳市

开工

5764

800

10060

10060

7168

2892



基本建成

2410

1906

1015

891

504

504


西峰区

开工

1800

50

4768

4768

3465

1303



基本建成

640

640

640


华池县  

开工

350

20

290

290

290



基本建成

120

120

120


庆城县

开工

338

16

1265

1265

615

650



基本建成

179

179

179


环  县

开工

1200

400

1121

1121

582

539



基本建成

577

277

205

72

300

300


合水县  

开工

486

850

850

450

400



基本建成

534

450

450

84

84


镇原县  

开工

300

858

858

858



基本建成

360

360

360


宁  县  

开工

480

14

542

542

542



基本建成


正宁县  

开工

810

300

366

366

366



基本建成


备注:1.林业棚户区改造的实施主体按照各基层单位分解填报。2.货币化安置户数的基本建成仅统计年内可达到基本建成阶段的购房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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