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庆阳市(西峰)电灌工程管理局印章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13 【字体:小 大】 庆政办发〔2016〕54号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庆阳市(西峰)电灌工程管理局印章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根据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峰城区供排水管理体制调整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15〕147号)文件精神,庆阳市(西峰)电灌工程管理局已组建成立,为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刻制“庆阳市(西峰)电灌工程管理局”印章一枚,自即日起启用。 特此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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