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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道地中药材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15 【字体:

庆政办发〔2016〕31号

庆阳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道地中药材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庆阳市道地中药材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三届第6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落到实处。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0日

庆阳市道地中药材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道地中药材追溯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145号)和《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庆政发〔2015〕51号)精神,加强全市中药材质量安全管理,保护和发展道地中药材,促进中药材产业发展,现就建设全市道地中药材追溯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整合全市现有各类中药材溯源资源,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从种植养殖、加工、收购、储存、运输、销售到使用各环节全过程的道地中药材质量责任可追溯链条,进一步强化道地中药材生产经营主体的安全责任意识,实现庆阳市道地中药材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质量安全可控,营造安全放心的中药材消费环境,形成优质优价体系,促进道地中药材产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总体设计,分步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2部门制定的《国家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要求和省、市有关发展中药材产业的总体部署,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制定全市道地中药材追溯体系规划,针对不同阶段和具体情况分步推进实施。

  (二)标准一致,平台统一。以商务部建立的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平台为基础,统一技术标准和平台搭建,向前延伸到基础生产,向后扩展到终末销售,实现信息资源互联共享和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可追溯查询。

  (三)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加强部门沟通与协作,集成管理资源,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和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创新市场经营交易行为监管方式,提高政府科学决策和风险预判能力,充分发挥项目承办企业的主体作用,形成追溯体系市场化运作的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整合现有中药材溯源资源。对目前分散在市级食品药品监管、农牧、商务、卫计等部门的各类中药材溯源资源进行整合,形成资金和技术优势。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市农牧局、商务局、卫计委等部门配合,通过统筹规划和整体设计,建立部门协同、高效运作的道地中药材追溯体系。

  (二)统一技术标准和平台。以商务部在甘肃省试点建设的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平台为基础,按照省级统一技术标准、建设方案及应用软件,建成全市道地中药材门户网站(含查询终端)系统、道地中药材追溯系统(含产地、经营企业、专业市场、饮片生产、饮片经营、饮片使用6个子系统)、统计分析系统和监管辅助系统。

  (三)建立道地中药材生产环节追溯体系。市农牧局要根据现行农产品追溯机制,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制定庆阳市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实施方案,对道地中药材产地的生态环境(土壤成分、气候条件、环境污染、生态平衡等)进行检测,对选种栽培过程(种子种苗、施肥灌溉、病虫害防治等田间管理)、采收和初加工(适时采收以及分拣、清洗、干燥等)等环节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使其逐步达到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标准。同时,要探索通过运用统一标准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规模化种植的中药材实行产地批次登记(散在农户实行合作社登记,“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企业实行“企业+产地”登记),将追溯范围延伸至中药材产地和种植公司或专业合作社,引导中药材种植向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

  (四)建立道地中药材流通环节追溯体系。由市商务局负责,在中药材种植规模较大的西峰区、华池县、庆城县的种植基地和中药材生产企业开展试点,对中药材市场流通的所有环节全部实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电子化管理,重点加强中药材仓储和流通环节管理,严防中药材流通过程中参假制假售假,确保中药材质量安全。在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经验后,积极推广,在全市全面建成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

  (五)建立中药材使用环节追溯体系。市卫计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根据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使用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对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参与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和必须使用可追溯的中药材(含中药饮片)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的管理措施。探索建立以终端设备、网络在线、短信查询、电话查询等现代化信息技术为主的中药材使用查询系统,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动庆阳中药材产业健康发展。

  (六)大力推进中药材认定工作,培育庆阳道地药材名牌品种。市卫计委要依照《甘肃省道地药材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甘卫发〔2015〕199号)和省卫计委制定的道地药材认定标准,拟定并发布庆阳市道地药材管理目录。按照申请人自愿原则,由市卫计委进行道地药材认定。通过技术认定的,贴记庆阳道地药材认定标志,登记生产批次和产地,并在追溯系统电子码中输入“道地药材”字样。对非道地药材管理品种,或不愿认定道地药材的,在流通追溯体系中按“普通药材”管理。

  (七)加强道地中药材的推广应用。市工信委要积极引导有关企业使用源头明确的道地中药材,鼓励企业建立原料基地,打造一批从原药材到药品的中药标准化示范产业链。对用庆阳道地中药材作为生产原料的,优先支持大品种培育和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中药材主产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挖掘和继承道地中药材生产和传统加工技术,结合现代农业生物技术创新,不断培育和挖掘庆阳道地中药材新品种,逐步形成优质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和产地加工技术规范的新格局,不断加大推广应用力度。

  四、实施步骤

  全市道地中药材追溯体系建设按照总体设计、试点先行、重点突破、系统总结、全面实施的原则有序推进。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试点县(区)政府要成立专门管理机构,制定试点方案,预算专门经费,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中药材种子、种苗、农业投入品等源头监督管理,确保中药材生产质量。试点县(区)要积极探索在乡镇政府建立发展中药材产业的综合协调和监管机制,由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村干部共同负责,面向药农和企业(专业合作社)宣传建立中药材追溯系统和执行道地药材标准的重要意义,共同促进道地药材优质优价体系的形成。试点工作成熟后,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评估、系统总结,形成符合市情、县情和工作实际的指导方案,在全市进行推广。

  具体步骤:2016年3月,试点县区完成试点方案和配套政策制定,正式启动全市道地中药材追溯体系建设;2016年9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卫计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开展中期评估;2017年8月,开展试点总结评估;2018年初,庆阳道地中药材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在全市推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农牧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等部门共同参与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市农牧局负责中药材田间种植生产环节的监管和技术指导工作;市工信委负责中药材加工环节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市商务局负责中药材流通环节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市卫计委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中药材使用环节的监管和指导工作。切实推进道地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运行与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财政局要加强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监管,做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工信、农牧、商务、卫计、财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大力支持道地中药材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完善追溯体系运行的政策措施,减轻参与追溯体系建设企业的运行成本。要充分发挥中药材产业发展财政资金支持的作用,将中药材追溯体系建设纳入相关支农政策支持范围,给予大力扶持。

  (三)加强人才培养。各有关部门和县区要建立分级培训机制,针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企业管理或操作人员、追溯体系运行维护人员的业务需要及各环节的管理要求,开展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及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追溯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舆论宣传。要通过多种媒体,做好庆阳道地中药材追溯体系建设的宣传工作。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让广大生产者和经营者充分认识道地中药材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引导鼓励消费者主动索要购物凭证,利用追溯系统进行相关信息查询,积极维权,参与社会监督。同时,要通过发布可追溯企业名单、褒扬实施追溯的企业典型等,提升消费者对溯源中药材的认知度,扩大品牌宣传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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