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庆阳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庆政办发〔2015〕18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为认真组织实施中央、省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指导协调各县(区)、各部门有序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庆阳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
组 长:贠建民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李 银 市政协主席、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段剑龙 市发改委主任
成 员:白常身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晓虎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俄向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勤贵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郭富堂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
曹维斌 市审计局局长
荔志军 市国资局副局长
马耀文 西峰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二、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动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审批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意见),督导检查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展情况。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车辆处置组、公务交通补贴和执法执勤用车改革组、司勤人员安置组、监督检查组。
(一)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副主任白常身任主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杨万钧任副主任,成员由市发改委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单位抽调。主要职责:
1. 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 协调和督促车辆处置组、公务用车核定和公务交通补贴测算组、司勤人员安置组、监督检查组工作;
3. 牵头研究制定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4. 统筹审查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意见)并提交领导小组审定;
5. 沟通协调公务用车制度重要改革工作,研究改革中遇到的重要政策问题;
6. 汇总有关数据,了解改革进展情况,组织筹备领导小组会议,牵头起草各类综合性会议材料和综合性文稿;
7. 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8. 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9. 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车辆处置组。设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李晓虎任组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杨万钧、市国资局副局长荔志军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单位抽调。主要职责:
1. 负责制定公车改革后,跨区域公务出行用车保障方案;
2. 牵头组建市级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服务平台,制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 负责制定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保留车辆(含地方行政执法用车)管理办法;
4. 负责制定在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情况下公务用车保障办法;
5. 负责提出取消的公务车辆评估、拍卖等公开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6. 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公务用车核定和改革费用测算组。设在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副局长俄向军任组长,市财政局副局长代永宏任副组长,成员由市财政局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单位抽调。主要职责:
1. 负责开展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和车辆运行费用的摸底调查、数据核实和分类统计工作;
2. 负责研究制定市直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 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执法执勤用车制度改革办法;
4. 负责核定市、县(区)定向化保障一般公务用车和定向化保障一线执法执勤用车的编制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5. 负责统计、测算改革各项费用,编制实施方案费用测算说明,研究提出交通补贴发放层级及标准;
6. 负责提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保障公务出行的公务用车经费和财务管理办法;
7. 负责制定涉改车辆处置办法,协调处置纳入改革的各类车辆;
8. 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司勤人员安置组。设在市人社局,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王勤贵任组长,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范赟、市人社局调研员郭世宁任副组长,成员由市人社局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单位抽调。主要职责:
1. 负责市直机关司勤人员摸底调查、数据核实和分类统计工作;
2. 负责制定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分流安置办法和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
3. 负责指导市直机关依法做好未留用司勤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妥善处理该类司勤人员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事宜,维护好相关人员合法权益;
4. 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监督检查组。设在市审计局,由市审计局局长曹维斌任组长,市审计局副局长汪彦锋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审计局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单位抽调。主要职责:
1. 研究提出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监督检查工作的具体方案,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2. 牵头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市直各部门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的建立以及工作开展情况;
3. 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改革相关工作,并按照工作机制,深入研究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重大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决定事项,及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加强舆论引导,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任务,确保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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