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庆阳市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庆政办发〔2015〕1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扎实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切实提高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成效,尽快实现精准扶贫目标,人民银行庆阳市中心支行起草了《全面推进庆阳市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实施。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1日
全面推进庆阳市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会议和《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甘发〔2015〕9号)精神,认真落实《人民银行兰州中支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扎实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切实提高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成效,尽快实现精准扶贫目标。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以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的部署和要求为指导,以助推贫困村发展和贫困家庭增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为主要抓手,以努力解决贫困村、贫困户“一难一贵两不”(即贷款难、贷款贵,金融服务不足、服务效率不高)问题为着力点,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主动,以创新的思路,务实的举措,大力开展金融精准扶贫,切实提高精准扶贫工作成效,把金融在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真正发挥出来,为全市精准脱贫目标的早日实现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是努力消除贫困村、贫困户“贷款难”问题,力争贷款申请
获得率高于80%。二是努力消除贫困村、贫困户贷款贵问题,力争贫困村各类涉农经营主体和贫困户的贷款利率平均水平低于6%。三是力争2016-2017年贫困村金融便民服务点和现代化支付机具的布放与使用达到全覆盖。四是力争2015-2017年贫困村每年贷款增速均高于全市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五是力争2017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新增存款75%以上用于当地贷款,存贷比达到72%以上。六是积极创建一批金融精准扶贫示范村,为有效开展精准扶贫和全面提升扶贫攻坚发挥带动作用。市县金融办、市县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把各自的双联村打造成金融精准扶贫示范村,并将取得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向全市537个贫困村复制、推广。
三、工作重点
(一)以加快革命老区脱贫致富为契机,最大限度地争取政
策和资金倾斜。人行庆阳中支要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支农再贷款限额,力争全市支农再贷款限额年均占有10亿元以上。农业发展银行要积极向上级行推介庆阳的基础设施建设大项目,争取上级行认可和支持。各商业银行要把新增存款全部用在当地,争取更多的上级行资金投向庆阳,力争2015-2017年期间的贷款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以创建精准扶贫示范村为切入点,切实提高金融精准
扶贫工作成效。市县金融办、人行、银监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县机构要把各自的双联村作为金融精准扶贫示范村,在示范村推行金融精准扶贫主办行制度。市县金融办双联村的主办行为兰州银行庆阳分行,重点推广和利用好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贷款项目及资金;市县人行双联村的主办行为农村信用联社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重点使用好支农再贷款支持发展农村经济;庆阳银监分局双联村的主办行为镇原县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重点利用“双联惠农”和“双业”贴息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县机构分别是各自双联村的主办行,要在示范村积极构建以人、财、物投入为辅,以信贷支持和金融便捷服务为主的“一对三”(即“行对村”、“行对企”、“行对户”)金融精准扶贫模式。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现有信贷产品或开发新的信贷产品,切实加大对示范村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各类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和贫困农户的信贷支持,贷款利率要适当优惠,贷款条件要适当放宽,贷款程序要适当简化,贷款期限要因需设计。通过金融精准扶贫示范村创建活动,在短期内为全面开展金融精准扶贫探索总结值得全面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三)充分运用新增信贷资源,大力开展金融精准扶贫攻坚
工作。各金融机构要解放思想,拓宽扶贫视野,不仅要在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中做出成绩,还要千方百计扩大扶贫带动效应。农业发展银行要切实加大对水利、交通、土地整理等农业基础项目的资金支持。农业银行、邮储银行要利用好“双联惠农”和“草食畜牧业和设施蔬菜产业”贴息贷款项目,在增“量”扩“面”上有新突破。市县金融办要与兰州银行协同配合,共同做好15亿元农村产业发展“金桥工程”授信项目。市县人行要督促农村信用社(含农合行)、村镇银行充分利用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开展精准扶贫,并严格落实利用支农再贷款发放的涉农贷款利率县域不得高于5.85%、非县域不得高于6.85%的要求。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分支机构要在大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小微企业的同时,重点支持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当地涉农企业,通过辐射带动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
(四)充分发挥服务优势,全力提升金融精准扶贫水平。各金融机构要把社会信用视为关乎自身发展的命脉,带头守信,并积极宣传和培养企业和农户的守信意识,努力改善信用环境。人民银行应不断拓展国库直拨范围,争取将更多的惠农补贴资金安全、快捷的直接拨付给农民,同时要协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贫困地区,尤其是偏远落后地区的金融服务工作,着力解决存取款不方便、资金汇兑不畅通、残损币兑换难、假币识别难等问题,争取金融便民服务点和自助银行设备布放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行政村全覆盖。对有金融便民服务点和自助服务设备,但利用率不高的村组,要查找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激活措施,让设备真正运转起来,为老百姓致富创业提供便利。各金融机构要把金融服务作为精准扶贫的有效手段,利用各自的资源或平台开展特色金融服务。特别是农业银行在“四融”平台终端的布放要优先安排贫困村,争取全覆盖。涉农金融机构要建立“金融辅导员”制度,通过举办“金融知识大讲堂”、专题辅导等活动,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广大农户运用金融创业致富的意识和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成立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分局负责人为副组长,各金融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推动和督查落实。人民银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也要成立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业务主办部门,靠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沟通协调。市县金融办要联合市县人民银行定期
召开辖区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座谈会,了解金融机构精准扶贫工作
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金融办、
人民银行、银监分局、扶贫办要加强沟通协作配合,为银行信贷项目与富民产业项目的深度融合做好对接。财政部门要确保政策性担保基金、风险补偿金和贴息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为双联惠农贷款、农村产业发展资金合作贷款等政策性扶贫贷款项目的正常运作提供保障。
(三)加强统计考评。市金融办要把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作为重点考核内容纳入县(区)政府金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市长金融奖考评内容,人民银行要把金融精准扶贫作为对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和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对金融支持扶贫开发的导向作用。人民银行要负责建立全市精准扶贫贷款统计考评制度,科学设置扶贫贷款统计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按月上报,人行按月统计,按季通报。
(四)加强调研督查。市县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市
县金融办、市县人民银行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金融机构精准扶贫
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督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金
融机构及时落实整改,对存在的困难要研究对策尽快解决,对发
现的先进典型要及时总结交流,推动全市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积极
扎实开展,真正见到实效。
附件:庆阳市金融精准扶贫示范村及主办行名单(点击浏览: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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