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实施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13 【字体:

庆政办发〔2015〕18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全省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启动实施以来,各县(区)迅速行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精准扶贫决策部署,坚持以金融扶贫为抓手,以持续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目标,扎实推进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各项工作。目前,全市建档立卡的537个贫困村、11.13万户贫困户的入户调查摸底全部完成,贷款发放工作有序推进。现将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省上根据我市精准扶贫建档立卡11.13万户、47.85万人的减贫规模,下达全市三年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控制额度46.22亿元,现已分两批下达贷款额度19.62亿元。第一批6.28亿元已全部发放到位,涉及贫困户20181户,其中,环县4128户、17000万元,宁县6602户、10485万元,镇原县3408户、10431万元,西峰区2221户、10000万元,庆城县1626户、4879万元,合水县1069户、4714万元,华池县722户、3337万元,正宁县405户、1954万元。第二批贷款额度13.34亿元,各县(区)正在审核、汇总贷款户信息,待兰州银行资金到位后组织发放。

  二、存在问题

  (一)工作进展不平衡。从对8县(区)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进行跟踪督查情况看,总体进展不理想,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县(区)对实施精准扶贫贷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贫困户还款能力心存疑虑,存在“不敢贷、不愿贷”等畏难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进度和质量,致使我市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发放工作在全省排名靠后。二是工作措施不得力。各县(区)都根据各自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但执行不彻底,工作力度不大,创新意识不强,落实效果不好。三是调查摸底不精准。按照省、市要求,各县(区)要在计划内分年度申报贷款需求。但由于调查摸底不够准确、测算不够科学合理,上报贷款需求大于实际需求,造成下达贷款额度大于实际需求,存在有贷款指标、无发放对象的问题,严重影响了贷款到位率。四是业务人员素质不高。贷款发放属于银行业务,由乡村指定的非专业人员承担相关业务工作,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困难重重。主要表现为,数据信息量庞大,大多数卡表册依靠手工操作,对相关统计表格不能规范填报,造成数据不准、误差较大,影响了贷款发放进度和质量。

  (二)贷款使用率不高。全市第一批贷款6.28亿元已于9月30日发放到位,受今年的农产品价格和畜禽疫情影响,多数贫困农户在产业发展方面还处在观望阶段,打算较多,担心更多。据调查,部分贫困农户的贷款资金仍在个人账户中存放,初步预计资金闲置时间都将在3个月以上。另外,有个别贷款使用不合规,按照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用于发展富民增收产业的要求,不得用于非生产性支出,而现实中有将贷款用于家庭住房建设支出等违规现象。

  (三)施贷模式不灵活。在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中,缺乏致富能力、但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较多。按照省上的指导思想,县(区)政府应通过多种途径和模式,利用专项贷款帮助贫困农户增收脱贫。从第一批贷款发放情况看,带动性的贷款只有2510万元(环县500万元、庆城县298万元、合水县752万元、华池县960万元),仅占贷款总额6.28亿元的4%。各县(区)虽然在带动性施贷上有所探索,但规模较小,没有形成有效的机制模式,从总体上看,主观引导、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足,对施贷模式缺乏大胆探索和有益尝试。

  三、下一阶段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克服畏难情绪。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采取的重要举措,是创新之举、德政之举、民心工程。各县(区)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推进会议精神,坚决克服“不敢贷、不愿贷、怕兜底、收不回”等畏难思想,紧盯目标任务,上下联动,主动作为,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要细化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省上在统筹考虑各县(区)贫困人口、发展状况、贷款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下达了第二批放贷额度,这是一项硬指标、硬任务。各县(区)要克服一切困难,排除一切干扰,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细化量化目标任务,按照申报的贷款需求明细,确保按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省上下达的工作任务。同时,要尽早启动并完成2016年贷款需求摸底上报工作。

  三要积极探索研究,创新贷款模式。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特惠性和政策性,只有按照“群众自愿、市场导向、因地制宜”的原则,采取科学实用、灵活多样的贷款模式,才能真正使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从全省范围看,目前形成的4种运作模式可以借鉴。第一种,自我发展模式。政府设立贷款平台,对有经营能力又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集中办理贷款,直接发放到户。第二种,合作社或能人带动模式。对有贷款意愿,但经营能力较弱、需要帮助发展的贫困户,采取“农户贷款、带资入社、按股分红”的方式,把优惠贷款发放到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发展生产、参与分配。如临洮县采取这种模式,合作社获得贷款2.67亿元。采取这种模式,一方面,合作社可以利用贷款搞规模经营,带动贫困户增收;另一方面,贫困户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务工等,获得稳定的股份和工资收益。第三种,龙头企业带动模式。对无力经营但又有贷款意愿的贫困户,采取“农户贷款、带资入股、就业分红”的形式,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把优惠贷款投放到龙头企业,按比例分红,包盈不包亏,并在企业务工,从而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如清水县签订政府、企业、农户三方协议,贫困户每户贷款5万元,入股龙头企业集中使用。贫困户既可以保底分红,又能得到财政贴息、工资和土地流转收入。第四种,村内担保模式。金融机构以无抵押、无担保的形式发放贷款。贷款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机具、农业设施,或以多户联保、干部担保等方式,向乡、村两级提供抵押担保,建立反担保机制,有效防范信贷风险。请各县(区)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制定适合我市不同类别的贫困户精准扶贫贷款新模式,全面推广“财政+金融+贫困户+企业或合作社”的带动性施贷模式,在有效防范贷款风险的同时,实现“政府搭台、银行唱戏、企业发展、农户受益”的多赢目的。

  四要加强资金管理,有效防范风险。各县(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贷后管理,指导贫困户用好贷款。要准确把握精准扶贫贷款用途,贷款只能用于从事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商贸、流通、乡村旅游等经营活动,杜绝将贷款用于建房和红白喜事等支出。同时,要强化担保体系建设,通过“三权”、农机具和农业设施等折股作价,用于信贷抵押及以互助金、联户等多种担保形式,提供再担保,对贫困户还款形成必要的约束,确保精准扶贫贷款放得出、管得住、收得回,切实发挥应有的效益。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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