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庆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庆政办发〔2015〕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庆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甘政发〔2014〕58号)精神和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审发〔2015〕16号)要求,经2015年4月29日市政府三届第4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作如下调整:
组 长:贠建民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李 银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领导小组副组长及成员仍按庆政办发〔2013〕260号文件执行,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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