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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16 【字体:

庆政办发〔2015〕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农作物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保障农业稳定发展和粮食安全的根本。为全面落实全省种业发展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我市种业资源特色优势,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和《甘肃省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108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建成六大种业体系。一是建立种业科研体系。构建种业基础性研究与商业化育种有序分工、密切配合的科研创新体系,建立起良种重大科研攻关平台。二是建立良种生产繁育体系。建成市级冬小麦、玉米、冬油菜、豆类、小杂粮等农作物种质资源库,使我市特有种质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建成相对集中、长期稳定的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种子生产基地14万亩;建立市级救灾备荒贮备和种子生产保险制度。三是建立新品种试验展示体系。建立覆盖全市的新优品种试验示范和展示基地,新品种展示逐步向村级覆盖。四是建立"育繁推一体化"龙头企业体系。打造2-3家繁育能力强、生产加工技术先进、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龙头企业。五是建立健全种子质量检测体系。完善市级种子质量检测检验中心,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新建6家县级种子检测实验室,形成全方位、全覆盖的种子检测检验体系。六是健全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职责明确、手段先进、监管有力的种子管理机构。实现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良种在农业生产中的贡献率达到45%以上,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基本形成。

  二、重点工作

  (一)理顺种业科研分工。重点理顺"产学研、育繁推"关系。支持农业院校、科研院所等农业事业单位开展育种理论、方法、共性技术、育种材料创新及分子育种等基础性研究,以及小麦、玉米、油菜、马铃薯、豆类等作物常规种及中药材品种选育等公益性研究;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整合现有育种力量和资源,开展商业化育种。2015年起停止院校和科研院所申办种子企业的审批。

  (二)优化育种资源配置。推动科研人员和育种资源向企业流动。支持农业院校、科研院所等农业事业单位对拥有的育种材料、新品种和技术成果进行知识产权申请、作价到企业投资入股或上市公开交易。鼓励农业院校、科研院所等农业事业单位种业职务科技成果的所得收益,按60%划归参与种业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拥有。转化种业职务科技成果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的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鼓励农业院校、科研院所等农业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包括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科研人员)到种子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或离岗创业(工龄30年(含)以上到企业从事商业化育种的科研人员,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工龄30年以下到企业从事商业化育种以及离岗创业的科研人员,2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期满后继续在企业从事商业化育种或继续进行创业的,回原单位办理离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手续。商业化育种成果及推广面积可以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良种重大科研攻关。鼓励种业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深层次合作,充分利用公益性研究成果和现有育种资源,建立种质资源共享平台,按照市场化、产业化育种模式开展品种研发。市级各科研计划和专项重点要向"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倾斜。根据良种重大科研攻关规划,建设冬小麦、小杂粮等农作物重大科研攻关平台,公开招聘领军人才,开展科研攻关,实现育种成果新突破。到2020年,以企业为主体,建成2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培育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5-8个。

  (四)开展种质资源保护。支持科研、推广单位开展名、优、特种质资源的收集、鉴定、保护及研究利用工作,建立市级地方名优种质资源库。重点加强对我市主要农作物冬小麦、玉米、冬油菜及特有的地方豆类、小杂粮、特色瓜菜等优势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积极运用现代生物技术改良现有种质资源,创新一批具有较高利用价值的新种质和育种中间材料。

  (五)建设标准化种子生产基地。重点建设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机械化的优质冬小麦、玉米、小杂粮、马铃薯脱毒种薯等种子生产基地,全面提升种子生产能力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保障全市农作物种子供应量和质量安全。一是建立优质冬小麦良种生产基地。以中南部塬区西峰、宁县、镇原县为主,建成优质冬小麦种子生产基地6万亩,年产种量1500万公斤;二是建立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以正宁县、宁县、镇原县川水区为主,建成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1万亩,年产种量400万公斤 ;三是建立小杂粮种子生产基地。以环县、华池县为主,建设荞麦、糜谷、杂豆、燕麦等小杂粮良种繁育基地2万亩,年产种量150万公斤。四是建立马铃薯脱毒种薯繁育基地。以环县、华池县、合水为主,建设标准化马铃薯脱毒种薯繁育基地5万亩,年产脱毒种薯6000万公斤。到2020年力争配套建成原种生产网棚5000亩,脱毒种薯贮藏库40座。

  (六)建立种子储备和保险制度。为保证救灾和备荒的双重需要,建立市级种子储备体系。市级财政扶持建设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库1座,建设面积2000m2,年贮备冬小麦、玉米、冬油菜及小杂粮、蔬菜等各类农作物种子50万公斤以上,保障灾后恢复生产和市场调剂;建立市级农作物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补助资金专户,市级财政每年按全市农作物种植面积每亩0.2元补贴资金,用于储备种子收购资金、仓储保管、质量检测、损耗及转商损失等费用的补贴。建立玉米、马铃薯制种保险制度,每年安排承保面积3万亩,每亩保险金额不低于种子生产物化成本的70%,保费由政府、企业和农户分别按70%、20%、10%比例交纳,建立政府支持、企业参与、商业化运作的种子生产风险分散机制,提高基地风险承载能力。

  (七)建立新品种试验示范体系。进一步规范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保护测试和跨区引种行为,科学规划区域品种结构和布局,切实加快新优品种推广应用,充分发挥良种的增产增收作用,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新优品种试验示范体系。在环县、华池、宁县、镇原建立4个玉米新优品种区域试验站(点);在环县、西峰、宁县建立3个冬小麦新优品种区域试验站(点);在西峰、环县建立2个小杂粮新品种区域试验站(点);在环县、华池县建立2个马铃薯新优品种推广示范园(点),每年引进示范新品种80-100个,切实加快新优品种推广应用。

  (八)扶持种子机械研发和发展农机服务组织。支持市内现有农机企业建立种子机械研发中心,开展种子生产、加工机械的开发和应用,提高种子生产的机械化水平;在种子生产重点县区,扶持发展种子生产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服务组织,开展专业代耕、代种、代管、代收等服务,提高种子生产组织化程度。

  (九)推进种业产业升级。引进国内外知名种子企业入驻庆阳,鼓励现有种子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和强强联合,优化资源配置。在种子生产优势区和粮食主产区,支持龙头种业企业,建成大型现代化种子加工中心2个(西峰区1个、镇原县1个),建成种子精加工生产线2条以上,提升种子加工技术水平,推动产业技术升级。

  (十)强化种子市场监管。支持市、县两级种子管理机构,增补必要的种子执法装备,提升种子市场监管能力。联网全省种子质量追溯网络管理系统,实现种子生产、加工、贮运和销售全过程的监管。进一步强化种子管理职能,加大对种子基地和购销环节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开案件处理情况。建立种子市场秩序行业评价机制,打破地方封锁,废除任何可能阻碍外地种子进入本地市场的行政规定。加大品种权执法力度,加强新品种保护、维权和信息服务。强化进出境种子的检验检疫。严格种子企业委托经营制度,规范种子营销网络。加强农牧、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强化市场监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 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庆阳市深化种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现代种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研究解决种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重大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具体承担现代种业发展的日常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靠实责任,紧密配合,切实落实工作任务与措施,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推进现代种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种子管理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和装备精良的种子管理队伍,增补必要的执法和检测设备,落实执法车辆,提高种子管理和执法水平,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要将种业作为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重点,把种子市场监管、质量检测、新品种试验展示、人员培训等经费优先列入同级预算,且逐年适度增加,切实保障种业工作发展需要。

  (三)强化资金保障。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原则,统筹各相关部门种子工程项目、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专项、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生物育种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技术试验示范等项目资金,进一步加大对种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建立现代种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种子质量监管检测、公益性研究、商业化育种、科研成果奖励、救灾贮备等方面能力建设。

  (四)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定期报告和工作督导制度。各县区、各部门要每半年向市深化种业体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实施情况。领导小组将定期检查指导,协助地方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进种业体制改革。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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