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庆阳市县级行政区2015年2020年2030年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的通知
庆政办发〔201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甘肃省地级行政区2015年2020年2030年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的通知》(甘政办〔2013〕171号)文件精神,省政府分解下达了全省地级行政区2015年、2020年、2030年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等指标。按照省上下达的指标计划,市上对各县(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重要河流水质达标率进行了分解,已经市政府三届4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下达。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水资源管控目标,要根据县(区)实际,进一步细化指标,切实把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分解到行业,分解到区域,重要河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指标分解到河流,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各县(区)要在2015年3月底前完成指标分解细化,并以县(区)政府文件下发,同时抄送市水务局。
附件:庆阳市县级行政区2015年2020年2030年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表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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