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金融IC卡应用工作规划的通知
庆政办发〔2014〕1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庆阳市金融IC卡应用工作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0日
庆阳市金融IC卡应用工作规划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国务院有关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精神,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金融IC卡应用工作的意见》,做好“十二五”期间庆阳市金融IC卡应用工作,促进金融服务民生,推进“金融IC卡信息惠民”工程,推动银行卡产业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结合庆阳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金融IC卡应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开展金融IC卡受理环境改造,消除受理环境滞后对金融IC卡发行和使用的影响。加快银行卡芯片化进程,形成增量发行的银行卡以金融IC卡为主的应用局面。推动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实现“一卡多用”、便民惠民。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在政府相关部门和人民银行引导下,对金融IC卡推广应用进行政策指导和业务协调。各参与方根据服务领域、发展阶段和业务实际,确定推广思路和应用模式。
(二)市场运作。金融IC卡各实施主体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和优势特点,按市场原则进行运作,形成合理的利润分成机制和资源共享、成本分摊、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合作模式。
(三)统一标准。严格遵循银行卡国家标准和《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V3.0)》(PBOC3.0)等金融行业标准,确保金融IC卡“一卡多用、全国通用”。
(四)鼓励创新。鼓励各参与方开展金融IC卡行业应用创新,不断探索与自身实际、公共服务领域、行业特征和地域特色相适应的应用模式。
(五)有序推进。结合城市经济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实际,突出抓好重点行业的应用突破,以点带面,有计划、有步骤、平稳有序地推进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
三、工作目标
(一)金融IC卡受理环境改造。2014年年底前,庆阳市直联销售终端(POS)、全国性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布放的间联POS和自动柜员机(ATM),全部能够受理金融IC卡。2015年年底前,辖内所有POS和ATM都能受理金融IC卡。在全市小额快速支付环境中布放的联网通用终端,应同时具备金融IC卡接触式、非接触式受理能力。2014年年底前,各发卡银行和收单机构完成金融IC卡在ATM、POS及其他线下渠道降级交易的关闭工作,开通电子现金跨行圈存功能,完成ATM等自助设备的跨行圈存功能升级改造。根据人民银行安排时间和进度,各收单机构积极推动基于POS等渠道的电子现金跨行圈存工作。
(二)金融IC卡发行。加快银行卡芯片化进程,全面提升金融IC卡发卡占比。2014年底,各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金融IC卡发行应以新增银行卡占比90%目标推进,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和邮储银行分支机构按照60%目标推进,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合作银行按照50%目标推进。庆阳市西峰瑞信村镇银行力争于2015年年初开始发行金融IC卡,已具备银行卡发卡资质但尚未发行金融IC卡的庆城县、合水县金城村镇银行,要尽快启动发卡工作。自2015年1月1日起,在重点合作领域,商业银行发行的、以人民币为结算账户的银行卡应全部为金融IC卡。
(三)金融IC卡行业应用。2014年底前,实现金融IC卡在西峰城区公交行业应用的突破;2015年6月底,力争实现金融IC卡在文化教育、公共事业和生活服务等领域2-3个行业的合作;2015年底完成磁条卡向金融IC卡的5年迁移计划。同时,重点关注金融IC卡同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的结合,通过推进金融IC卡在全市的广泛应用,形成金融业与公共服务相关产业良性互动的局面。
四、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受理环境改造。一是各收单机构要加大受理机具改造的资金、技术和人员投入,加快受理机具的改造进度,确保按期完成POS、ATM等联网通用终端的改造任务,特别是要加快非接触金融IC卡受理机具的改造工作。全市尚未开始改造,以及未完成受理环境改造任务的商业银行和收单机构,要认真分析原因,主动与上级单位沟通协调,确定改造时限,落实改造责任,消除受理环境改造滞后对金融IC卡发行和使用的影响。同时及时向人民银行报告改造方案。二是各商业银行要抓紧开通电子现金跨行圈存功能,完成ATM等自助设备的跨行圈存功能升级改造,完善电子现金跨行圈存环境,保障信息惠民工程落到实处。三是各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要落实关闭降级交易各项工作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实施方案,稳步有序开展金融IC卡在各个渠道降级交易关闭工作。四是针对当前POS、ATM显示界面中有关芯片及电子现金操作相对复杂的问题,各有关机构要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调整优化受理终端界面和操作流程,通过技术手段提高金融IC卡受理操作的便利性。同时各商业银行要加强ATM终端“金融IC卡信息惠民工程”标识的管理。五是各发卡银行和收单机构要选择具有小额、快速、标准化特点的服务领域,大力推动非接触式受理终端的布放。六是各收单机构要加强特约商户准入管理,把好受理商户质量关,做到商户资质真实可靠,POS机具申领和使用安全。七是收单机构要做好特约商户收银员正确、安全用卡培训。
(二)积极推进金融IC卡发行。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我市金融IC卡发行仍有较大差距。应当看到,随着国产芯片产业的不断成熟和发展,金融IC卡的发卡成本将进一步降低。全市各发卡银行要运用各种宣传渠道和激励机制,采取新发行和以旧换新等方式,主动引导客户使用金融IC卡、更换存量磁条卡,逐步提高金融IC卡的发卡数量和金融IC卡芯片使用率,使其在2014年底前形成一定规模,为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创造条件。人民银行要做好PBOC3.0等金融行业标准的贯彻落实,指导发卡机构发行符合PBOC3.0标准的借、贷记和准贷记IC卡,PBOC3.0标准卡应成为商业银行的发卡主流。各发卡银行要积极探索发行单芯片金融IC卡,尽快完成发卡收单受理环节的PBOC3.0标准改造。要加强发卡流程管理,把好发卡质量关,做到审核程序严密、持卡人信息真实可靠。各村镇银行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前期技术准备,尽快启动金融IC卡发卡工作。
(三)加快金融IC卡行业应用。一是继续推进金融社保卡发行。人民银行要以金融社保卡发行为契机,加强与社会保障部门的沟通,深入各银行机构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密切关注社会保障领域金融IC卡应用动态,对金融社保卡的发行、应用进行技术审核和政策指导。参与发行金融社保卡的商业银行要结合社会保障卡的推广发行,积极研究相关惠民措施,推动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发行和金融IC卡标准实施,为社会保障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便利,方便人民群众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和金融服务。二是努力实现在公交行业应用的突破。针对庆阳市公共交通体制改革正在有序推进,《庆阳市城市公交管理》、《庆阳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庆阳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先后出台,庆阳公共交通集团业已成立,管理运营体制已经理顺的有利时机,各商业银行要与政府管理部门和公交集团主动沟通洽谈,积极参与这项政府民生工程,结合自身业务和优势,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探索互利共赢的金融IC卡应用模式,力争实现金融IC卡在西峰城区公交行业应用的突破。三是不断拓展金融IC卡应用领域。各收单机构要认真落实“金融IC卡信息惠民工程”要求,发挥主观能动性,不等不靠,多交流,多借鉴,找准切入点,加大业务创新,深化行业合作,充分利用金融IC卡电子现金小额快速支付功能,着力推动金融IC卡在全市文化教育(如陇东学院)、生活服务(如蔬菜水果批发和零售市场、居民小区)、社会管理(水电气缴费)和医疗卫生(如医院诊疗一卡通)等公共服务领域及其他小微服务企业的快速小额支付应用。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十二五”期间是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改善民生、完善公共服务的重要阶段,公共服务的快速发展为金融IC卡的应用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实现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一卡多用,既是国家促进信息消费、实施信息惠民工程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我国银行卡整体风险防控能力的有效途径。全球金融IC卡应用的经验表明:商业银行越早完成金融IC卡的迁移,其承担的伪卡欺诈风险就越小;越快进行市场投入,在新的银行卡市场中份额就越大;越早开展行业应用,就越有利于提升金融信息化服务普惠水平。为此,辖区各有关金融机构要从国家战略的高度和金融服务民生的角度,充分认识推进金融IC卡应用对维护社会和金融稳定、便民惠民,以及提升交易和管理信息化、带动银行卡产业升级的重要意义,树立全局观,增强紧迫感,抓住时机,主动作为,积极推动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
(二)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金融IC卡应用工作的意见》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成立金融IC卡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人民银行庆阳市中心支行主管行领导为组长,人民银行科技、支付结算部门负责人,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其他相关支付机构主管领导为成员的庆阳市金融IC卡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庆阳市中心支行科技科。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在政府部门和人民银行引导下,结合城市信息化,研究制定庆阳市金融IC卡应用工作规划,通报受理环境改造、金融IC卡发行及行业应用情况,总结和推广行业合作成果和成功经验,指导解决金融IC卡应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行业合作商业谈判,避免不正当竞争。贯彻落实PBOC3.0等金融IC卡行业标准,组织推动各成员单位开展金融IC卡受理环境改造,加快银行卡芯片化进程,真正在全市实现金融IC卡的“一卡多用”,最终达到技术标准统一、应用领域广泛的金融IC卡信息惠民目标。
(三)落实工作职责。人民银行要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办好《庆阳市金融IC卡应用工作简报》,协调工业信息、金融管理、社会保障等政府相关部门,指导各成员单位推进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做好工作督促检查,每年对全市ATM和POS改造、电子现金跨行圈存、金融IC卡降级交易关闭、“金融IC卡信息惠民工程”标识管理等相关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对工作进展缓慢或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机构,人民银行将采取全辖通报、约见谈话、暂停服务等措施,督促其加快整改进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贯彻执行上级工作精神的同时,要充分学习借鉴前期全国110个金融IC卡应用试点城市经验,完善工作方案和运作机制,认真完成领导小组确定的目标任务和人民银行部署的工作,不断拓展金融IC卡应用,使老百姓感受金融IC卡的方便性、易用性、安全性。金融IC卡应用工作既是落实中国金融业“十二五”信息化发展规划的一项具体工作,也是一项富有挑战的新工作,涉及问题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向上级机构的请示汇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措施建议要及时反馈,做到上下联动、沟通顺畅。要按季向人民银行报送金融IC卡工作进展情况。
(四)注重共同发展。金融IC卡具有快速、便利、脱机支付等属性,可应用到很多以前不能受理磁条银行卡的公共服务领域。金融IC卡应用工作各参与机构要树立全局观,积极探索各种措施,合理消化成本,避免产业升级成本转嫁给消费者。要注意引导公共服务领域开放,可持续合作的前提是多方共赢,而不是以牺牲单方利益为前提。磁条银行卡过渡到芯片卡、实现金融IC卡一卡多应用,既要符合广大百姓的利益,又要符合商业化运营规则,也要符合可持续发展目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勇于创新,不断推动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一方面,可以探索采用公约、共建等形式,保护初期投入机构的积极性,由各发卡机构共同承担受理成本。另一方面要注意在新的受理领域保持多家机构参与,不另设门槛,不增加新的行业壁垒。通过创新发展,形成合理的利润分成机制和互利共赢局面,让各参与机构在这项“利国利民”工作中取得共同的发展。
(五)强化宣传引导。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金融IC卡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握金融IC卡宣传的主动权,要以金融IC卡对改善和优化支付环境、方便持卡人消费、促进金融服务民生、提升城市形象等方面的重要意义作为宣传的主要内容,积极跟踪金融IC卡发展新动态、新情况、新问题,注重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紧密结合各自业务特色,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宣传,增强宣传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金融IC卡应用氛围,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金融IC卡的认知和接受度。人民银行要加强对《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V3.0)》(即PBOC3.0)等金融行业标准的宣传和贯彻。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开展一线柜员金融IC卡业务和知识培训,各收单机构要加强收银员培训,通过明确商户责任和义务等管理手段和风险转移政策的市场机制,引导收银员正确用卡,推动金融IC卡应用的快速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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