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住建局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
庆政办发〔2014〕1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各单位:
市住建局《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1日
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
(市 住 建 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不断创新监管机制,规范监管行为,有效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3〕51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调整建筑业行业管理事项的通知》(甘建建〔2014〕42号)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不断创新,优化机制,构建相互协调、权责明晰的程序管理体系
(一)推行工程项目清单管理。建立健全项目清单管理制度,将核准文件、土地权证、规划许可、勘察设计、平面布置、立体效果、施工许可、质安备案、预售许可、竣工验收、产权登记等内容制成清单,全程公示,实现全过程闭合式管理。开工前,建设单位要将清单悬挂到指挥部;施工时,施工单位要将清单悬挂到项目部;售楼时,开发单位要将清单悬挂到售楼部;竣工时,建设单位要将清单移交监管部门。
(二)强化施工图纸备案管理。不断推行电子化、信息化审核,建立部门联动复核机制,市规划局在庆阳规划网站公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规划许可、条件和相关图纸,发改、建设部门据此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实现信息共享、联动审批。市住建局在庆阳建设网站公布施工图审查备案相关信息,并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供备案后的施工图查阅平台,审查备案后的施工图作为各级管理部门监督的最终依据。施工单位必须依图施工,监理单位必须依图监理,各级监管部门严格依图监督、依图验收。
(三)加强工程项目报建管理。逐步推行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鼓励有实力的工程设计、施工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切实解决工程建设中不合理划分标段、违法转包、违规分包、拆分、肢解工程等问题。建设单位不得将应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项目分解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同一个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服务项目,不得划分标段;在同一场地建设技术要求、施工条件相同的项目,不得划分标段。建立项目报建前施工场地勘验制度,由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查勘施工场地是否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项目进度是否符合施工要求,是否存在未批先建等违规问题。建立工程开工前告知制度,在工程报建和施工许可证发放时,提前发放告知通知书,对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事前告知,关口前移,防微杜渐,保证工程建设有序、规范实施。
(四)改革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调整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发包方式,试行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行招标发包,是否进入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活动,并由建设单位对选择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承担相应责任。建设单位应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依法办理发包项目核准、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审查、合同备案、施工许可、质量安全备案等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建设活动规范有序。同时,加强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严格控制招标人设置明显高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和脱离市场实际的不合理条件、以各种形式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投标等违规行为。不断完善电子招投标,坚持专家评标制度,健全中标候选公示制度,探索开展标后评估,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公开透明。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服务的招标,不得以费用作为唯一的中标条件。
(五)规范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不断明晰市、县(区)管理职能,合理划定权限,明确监管职责,形成两级监督、统一协调的施工许可管理机制。庆阳市规划区内市政府投资项目,市直单位及国家、省属企业在庆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城市综合体项目,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单项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市政建设项目,由市住建局核发施工许可证,由市建管局负责监管。西峰区政府投资项目(不含1亿元以上的市政项目),区属单位建设项目、工业园区项目、乡镇和村组居民安置项目,村级建设项目,非开发民间投资项目,由西峰区住建局核发施工许可证,并负责监管。各县住建局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所有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核发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施工许可证是项目开工放线的法定依据,各级规划管理部门在项目取得施工许可后方可放线。
(六)严格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要严格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全面实行竣工验收制度。凡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交付使用。其中:大型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综合连片开发项目,均要由建设部门会同发改、规划、建管、房管等部门进行综合验收。所有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建设单位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凡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产权产籍登记。
二、突出重点,强化约束,营造规范有序、高效透明的建设管理环境
(一)加强勘察设计行为监管。建立健全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对勘察设计全过程成果质量负责制度,推行建设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告知和工程设计责任保险机制,强化重大设计变更控制,对勘察设计成果应用实行后期评估,形成全流程、全方位的监管。建立勘察设计工作激励机制,完善建筑设计方案竞选、专家辅助决策机制,引导从业人员注重研究,不断创新,持证上岗,争创精品,提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水平。
(二)完善工程质量监管体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全面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激励机制,实行工程质量抽查巡查、质量问题查处通报制度,实施分类监管和差别化监管,强化质量责任追究和处罚,营造“优质优价”的良好环境。切实规范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积极探索试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已实行质量保险的建设工程,不再预留质量保证金。
(三)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考核管理,以企业承建项目安全管理状况为安全生产许可延期或年度考核重点,实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庆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庆建发〔2012〕43号),实行建筑市场从业人员实名现场监管、动态扣分制度,约束主体行为,提升人员素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保障机制,在招标时将安全生产费用单列,不得竞价,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
(四)强化检测试验行为监督。加强质量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强化岗位技术培训,实行定期考核通报,规范检测市场管理,靠实质量检测责任,严肃查处检测机构未经检测私自出具报告、更改检测数据或结论等实质性内容、超技术能力和资质规定范围承揽检测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整顿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提升施工企业检验能力,加强检测过程和行为监管,完善监督体系,约束检测行为,不断提升检测检验水平。
(五)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积极开展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行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度,切实将施工安全标准化考评结果作为企业考评的主要依据。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推行样板引路制度,以起重机械、模板支架、脚手架、施工用电安全为重点,实行安装、使用、拆除、维护保养一体化管理,强化过程控制,提升专业水平,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三、建章立制,狠抓落实,建立统一开放、公平公正的建设市场秩序
(一)壮大建筑行业整体实力。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联动、市场带动等手段,扶持有潜力、上规模的企业建立联盟,做大做强,形成规模效应,提升竞争能力。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引导企业向经营建筑转变、向多元发展转型,提高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启动人才战略,制定培养计划,灵活采取就地培养、广泛引进等措施,保障持续发展,提高整体实力。
(二)优化建筑市场监管机制。依托国家、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建立以质量安全为核心的建筑市场管理长效机制,公开行政审批内容,通报质量安全行为,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良性机制。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信用手册管理制度,健全综合与专业相结合、上下对口联动的信息采集体系,实行失信惩戒、守信激励,引导建设单位在发包中选用遵纪守法、重视质量安全的企业和人员。
(三)加强建设单位行为监管。全面落实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责任制,强化建设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完善行为制约和处罚措施。依法约束建设单位行为,不断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彻底杜绝建设单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擅自开工建设、私自指定分包和肢解发包工程、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工程造价,甚至以任何形式要求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违规行为。
(四)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严格遵循企业法人治理原则,充分发挥企业在市场中的主体作用,督促企业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企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整体业务素质。及时完善企业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和统计数据库申报,建立企业诚信、业绩与企业资质增项和晋级相匹配的考核机制,促使企业行为与工程业绩相匹配、企业形象与总体信誉相统一。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建质〔2014〕123号),深入推进项目经理责任制,建立从业人员终身责任制,注重个人执业资格审查、信用状况考核,落实人员责任,规范主体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五)严格建筑市场主体约束。依托建筑市场信息平台,不断规范企业和人员监管。对具有良好市场信誉、工程业绩突出的各类企业和人员,在参与项目招投标中给予适当加分,优先选用。对相关企业和人员在本年度内被记入不良行为一次的,通报批评;被记入不良行为两次的,企业暂停三个月投标资格,人员暂停三个月从业资格;被记入不良行为达到三次的,本地企业取消一年投标资格,外埠企业清出庆阳建筑市场,人员暂停一年从业资格,重者直接取消从业资格。
(六)建立科学合理造价体系。建立健全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体系,构建多元化的造价服务方式,统一计价规则,完善定额机制,调整计价依据,壮大市场规模,不断提升造价服务效率。积极建立全市工程造价数据库,实行全过程咨询服务,强化国有投资工程造价监管,合理确定指标指数,优化服务项目水平。
四、强化督查,跟踪问效,全面贯彻落实建设行业各项法规制度
(一)严格落实属地监管原则。依据规模层次、投资限额、管理权限和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全面实行市、县(区)、部门联动机制,做到“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项目、谁负责”,明晰权限,落实责任,不断提升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水平。
(二)严格落实违规约谈制度。对照现有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对未办理招投标手续、无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甚至屡禁不止的企业法人代表,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限期责令改正,进行严格处罚,督促完善程序,强化约束。
(三)严格落实定期通报制度。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检查台账和稽查工作记录,每月上报辖区内在建工程、竣工验收、房产办理等工作情况,每月汇总全市建设市场执法情况,及时上传建筑市场信息平台,进行网上公示,定期公布,全市通报,接受监督。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