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燃气经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9-18 【字体:

庆政办发〔2014〕1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庆阳市燃气经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1日


庆阳市燃气经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一、重大意义

  “气化庆阳”项目实施以来,我市燃气事业快速发展,天然气已成为广大市民最为欢迎和不可或缺的清洁能源。但目前全市燃气经营管理中还存在着服务体系不健全、体制机制和利益关系不顺畅、部门之间监督管理职能缺失等突出问题,严重制约着全市燃气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影响了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推进燃气经营体制改革是民生大事的重要内容,是“气化庆阳”的重大举措,是公益事业的重要体现,是目前全市燃气运营现状的现实需要,是政府深化体制改革、提高保障能力的基本要求。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燃气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全市燃气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明确改革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工作。

  二、指导思想

  以实现城市燃气公益化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资源国有、行业管理、多元参与”的基本原则,理顺体制,整合资源,完善机制,优化管理,建立健全以市内国有企业为主导的燃气经营体制、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燃气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中的主导支撑作用,努力实现城市燃气公益化服务。

  三、主要任务

  (一)理顺管理运营体制。城市燃气管理实行县区政府负责制,各县区要按照《庆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落实主体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对辖区内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工程建设、燃气安全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市燃气办要做好全市城市燃气管理运营的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进一步提升全市城市燃气管理运营水平。在运营体制上,依托庆阳能源化工集团公司,加快完成对庆阳川庆钻宇天然气公司在庆阳境内全部天然气利用项目及其关联资产的收购或控股,逐步完成对庆阳市万世天然气公司及各县民营天然气运营公司的股权改造。市政府授予庆阳能源化工集团公司天然气特许经营权,形成以市属国有企业为主导的天然气合作运营体制。

  (二)组建庆阳市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由庆阳能源化工集团公司出资控股,与其他相关参与经营者组建庆阳市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为该集团独立核算的子公司,作为市政府衔接上游生产企业和引导下游终端市场的平台,主要开展天然气利用、重点项目实施及天然气长输管线运营和城市配气业等经营事项,保障城镇居民、工商业和城市公共事业用气需求。按照“一县(区)一个经营主体”的原则,由庆阳市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分别成立各县(区)分公司,鼓励市内外有实力的投资者以参股的方式参与经营管理,形成国有资本占主体,民营资本相结合的混合所有制经营格局。

  (三)变更燃气特许经营权。依法终止庆阳市政府与川庆钻宇天然气公司协议,取消川庆钻宇特许经营权,注销其《燃气经营许可证》,将庆阳市区和7个县天然气特许经营权授予庆阳能源化工集团公司,发放《燃气经营许可证》,使之成为庆阳市天然气行业合法经营主体。

  (四)完成资产收购移交。市政府与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协商达成意见,由市国资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庆阳能源化工集团公司实施,完成与庆阳川庆钻宇天然气公司及其他相关方面的谈判磋商、资产评估、收购交割、安全评估等工作。

  (五)实现燃气经营安全平稳过渡。庆阳能源化工集团公司负责组建新公司,配备经营班子和工作队伍,制定生产运行方案,建立健全各项生产运行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天然气经营,实现经营体制安全平稳过渡。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14年9月5日至9月30日)

  1. 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步骤及程序。

  2. 征求各方面意见,制定庆阳市燃气经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3. 组织学习考察,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确定我市燃气经营模式。

  4. 针对可能出现的矛盾冲突及突发性事件,各相关单位制定应急预案。

  5. 由市国资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庆阳能源化工集团公司全程参与,对庆阳川庆钻宇天然气公司设施、设备收购资金进行测算和评估。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1. 公开改革方案、实施步骤和处置政策。

  2. 由市国资局牵头,市工信委、庆阳能源化工集团公司负责开展签订收购协议工作。

  3. 市政府授予庆阳能源化工集团公司特许经营权证,庆阳能源化工集团公司负责完成设施和设备收购。

  4.由庆阳能源化工集团公司牵头组建庆阳市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按程序合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与庆阳川庆钻宇天然气公司完成工作交接手续,确保改革期间群众用气不受影响。

  (三)规范完善阶段(201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1. 市燃气办组织对庆阳市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进行脱产培训教育,市质监局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发放上岗证,工作人员持证上岗。

  2. 市发改委负责对全市执行国家燃气改革政策和用气结构情况进行调研,按照体现燃气事业公益性的要求,理顺各类天然气用气价格。

  3. 各县区政府和市住建、规划、安监、质监、公安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燃气行业执法监管。

  4. 庆阳市天然气股份公司按照《庆阳市城市燃气专项规划》要求,进一步完善城区燃气基础设施,制定2015年庆阳全市燃气管网覆盖任务计划,积极组织实施,满足用户需求,切实提高燃气普及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庆阳市燃气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黄继宗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白振海、蒋杨贵,市住建局局长杨献忠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车治军兼任办公室主任,秦买宁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配备工作人员,做好协调服务。对改革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压茬推进。县区也要确定专门领导和工作人员,抓好本区域内的燃气改革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燃气体制改革是发展燃气事业,惠及民生,提升城市形象,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市委宣传部要加强舆论引导,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践行群众路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庆阳能化集团公司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收购资金足额到位,燃气经营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四)全力维护稳定。各级公安、信访等部门和庆阳能源化集团公司要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及时发现和努力化解、处置各类不稳定因素,确保燃气经营体制改革平稳有序推进。改革过程中,若发生相关企业及人员故意干扰和阻挠改革、私自停气降压、影响服务质量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庆阳市燃气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副组长:白振海    市政府副市长

  蒋杨贵    市政府副市长、长庆油田陇东指挥部指挥

  杨献忠    市住建局局长

  组  员:豆亚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文哲    市政府副秘书长

  牛维宇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石环周    市发改委副主任

  安惠田    市工信委副主任

  车治军    市住建局副局长

  代永宏    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宏杰    市国土局副局长

  赵淑娟    市环保局副局长

  樊雁钧    市规划局副局长、西峰区副区长

  任爱荣    市安监局副局长

  刘聪辉    市质监局副局长

  尚小峰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谭文枫    市招商局副局长

  翟浩权    市国资局副局长

  胡文涛    市信访局督查专员

  张怀民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秦买宁    庆阳能化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孙柏虎    市燃气管理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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