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庆阳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庆政办发〔2025〕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管工业园区(集中区)管委会,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部署,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甘政办发〔2025〕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庆阳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重点任务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决策部署,扛牢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认真落实重点任务。
各牵头部门要树立系统思维,紧密结合职能职责,细化完善落实措施,压实压紧工作责任,及时帮助指导各县区和配合部门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促进跨部门事项整体推进,及时反馈进展情况;配合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认领任务,强化沟通衔接,明确专人负责工作推进,确保清单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4日
庆阳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重点任务清单
重点任务 | 序号 | 主要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一、突出就业优先导向 | 1 |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等宏观政策落实,提高发展的就业带动力。探索建立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制定重大政策时综合评估对就业岗位、就业环境、失业风险的影响,实施重大工程项目、招商引资时将促进就业扩容提质作为重要考量。 | 市发展改革委 | |
二、增强现代化产业体系就业协同性 | 2 | 抢抓“一带一路”、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及“两重”“两新”政策窗口期,聚焦重点领域、行业,积极储备申报重大项目,争取更多国、省资金支持我市数字经济、设备更新等重点项目,不断壮大我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数据局 |
3 |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实施“三化”改造,推动石化产业“减油增化增特”和装备制造产业提档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有序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做强做优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创建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布局建设未来产业,聚焦氢能与新型储能、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建设形成一批有竞争力的未来产业集聚区;深入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提升行动,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持续优化就业结构,催生新的就业增长点。 | 市工信局 | ||
4 | 围绕“四千四百”产业链,实施重点科技计划项目,攻关产业关键技术难题,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各类科研项目和创新平台作用,加大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力度。 | 市科技局 | ||
5 | 依托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城市建设项目、生活服务业创新发展项目,壮大商贸企业经济主体,提高消费能级,带动就业;通过开展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电动自行车依旧换新、家装厨卫“换新”、3C数码产品购新促销活动,扩大第三产业就业容量。 | 市商务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
6 | 立足我市资源禀赋现状和“牛羊猪鸡果菜菌药”八大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实际,启动实施产业提质增效行动。加速推动现代寒旱特色农业扩量、提质、延链、增效,提高全市乡村产业发展水平,带动更多农民就业增收。 | 市农业农村局 | ||
三、支持各类经营主体稳岗扩岗位 | 7 | 鼓励、引导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用足用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 | 市政府国资委 | 市人社局 |
8 | 持续开展“援企稳岗 服务千企”行动,组织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深入企业一线,开展送政策、送服务活动。联合工信、银行等部门开展“陇原惠岗贷”融资业务宣传活动,全力推动“陇原惠岗贷”融资业务。向中国银行庆阳分行推荐优秀创业者及时享受“陇原创业贷”政策。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者和吸纳就业多、稳岗效果好的小微企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就业示范效应好的经营主体,优先提供用工支持服务。 | 市人社局 | ||
9 | 支持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 | |||
10 | 开展多部门协作,开展常态化信息交换,动态掌握相关群体具体情况,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税费政策宣传辅导,实现政策精准推送,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落实就业创业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 市税务局 | ||
11 | 引导金融机构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加强首贷、信用贷投放力度,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续贷支持,确保金融供给稳定适配,金融服务精准高效。 | 庆阳市金融监管局 | ||
12 | 聚焦个体工商户群体,实行分型分类精准帮扶,不断提升个体工商户的稳定经营能力。 | 市市场监管局 | ||
13 | 用足用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政策,对就业示范效应好的经营主体项目,在申报建设项目用地时,积极争取同步配置建设项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做到用地计划应保尽保、足额保障。 | 市自然资源局 | ||
四、提升区域协调发展就业承载力 | 14 | 全面贯彻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加快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壮大县域经济规模,增强就业集聚效应。按照“1+8”开发区建设格局,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产业承载力。争取中、省预算内资金支持我市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县域间就业均衡发展。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工信局 |
15 | 有序承接中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建设陇东综合能源化工基地、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基地,打造先进制造业产业转移示范基地。主动服务和对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拓展跨省域合作,聚焦庆阳产业基础和现有产业链的关键领域,通过产业转移推动我市优势产业集群延链、补链、强链。 | 市工信局 | ||
五、培育就业扩容提质新动能 | 16 | 持续推进5G网络建设,加快建设5G-A通感一体基站,为工业互联网发展不断提升基础设施保障水平。加快推进数实融合,促进规上工业企业2027年底前全部实现数字化转型,加快企业工业互联网建设,为职业转换拓展新空间。积极发展节能降碳、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产业,加大培育节能降碳服务机构,扩大“绿领”队伍建设,推动绿色发展和就业增长协同增效,增加绿色就业新机会。 | 市工信局 | |
17 | 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加快培育有竞争力的绿色低碳企业,不断提升绿色低碳产业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和以环境治理效果为导向的环境托管服务,推动绿色发展和就业增长协同增效。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生态环境局 | |
18 | 通过产业链延伸、产业规模扩大、环保服务业拓展,创造更多绿色就业岗位。 | 市生态环境局 | ||
19 | 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推动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等面向社会开展老年助餐服务。 | 市民政局 | 市发展改革委 | |
20 | 支持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合作,依照有关规定引进医务人员,鼓励事业单位性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加大公开招聘力度。 | 市民政局 | 市卫生健康委 | |
21 | 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和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为养老机构提供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上门巡诊等服务。建设省级规范化老年医学科和市级安宁疗护培训基地。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民政局 | |
22 | 鼓励康养与旅居、美食、银发、冰雪、研学等业态深度融合发展,拓展创新创业新路径。通过新媒体平台、策划举办活动、投放广告牌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推介庆阳特色文旅资源,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加大闲置文旅项目盘活力度,持续推进农文旅融合百千万工程乡村旅游建设,培育打造一批核心业态产品,创新研发更多文化旅游商品,积极打造产品生产销售消费全产业链,拓展就业新空间。加强人员培训,扩大就业服务队伍。 |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 ||
23 | 围绕家政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培育打造家政服务类劳务品牌,聚焦品牌培育与推广,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促进家政服务企业向规模化、品牌化和网络化发展;优化家政人力资源供给,壮大职业家政经理人、高级家政服务员队伍,推进家政服务人员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举办市级家政职业技能大赛,积极参加省级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大赛,多渠道培育壮大家政服务员队伍;推动标准化家政企业、家政培训机构建设。保障家政从业人员劳动权益,研究制定并逐步推广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加大家政服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征集遴选力度,积极推进家政服务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 市人社局 | 市商务局 | |
六、提高教育供给与人才需求的匹配 | 24 | 做好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收集就业单位性质、行业分布、薪资待遇等信息,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供支撑依据。建立毕业生就业状况数据库,作为专业优化、招生计划安排、就业工作评估的重要依据。扩大数字经济、装备制造、能源化工类专业招生规模,建立与产业相适应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各专业就业情况,对就业率低的专业进行优化或撤销。 | 市教育局 |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 |
25 | 推进职业生涯教育,将职业生涯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组织开展职业规划大赛,举办职业体验活动。探索建设生涯咨询工作室,聘请生涯咨询师、生涯规划师、生涯教练等组建专门团队,为学生生涯发展、职业规划、就业咨询等提供个性化服务。挖掘先进典型,持续开展优秀毕业生进校园宣讲活动。提升教师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规划指导能力,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落地落实。 | |||
26 | 引导庆阳技师学院、庆阳高新技工学校科学研判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趋势,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动态调整和优化专业设置,建成一批特色突出的专业。 | 市人社局 | ||
27 | 支持集团化办学、引企入校、企业办学等多种校企合作模式,助力打造产教融合型企业。引导庆阳技师学院、庆阳高新技工学校积极参与建设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 | |||
七、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 28 | 持续推进“技能庆阳”建设,以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为契机,围绕全市产业发展需求、企业用工需求、劳动力市场需求,广泛开展数字经济、低空经济、“三元双向”循环农业、能源化工与安全应急、文旅服务等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推广使用“技能甘肃”就业培训实名制监管平台,按照“凡进必补、不进不补”的原则,对培训机构、培训对象、培训过程、培训质量和培训补贴资金申领发放实施常态化跟踪管理评估。持续推进“技能庆阳”建设,多渠道宣传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发挥高职院校和“一县一校一中心”职能作用,打造培训平台,重点开展数字经济、能源化工、低空经济、农文旅、安全生产等方面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更多符合地方经济发展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 | 市教育局 |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 |
29 | 充分发挥企业资源优势,支持重点企业设立企业培训中心或举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面向企业职工或劳动力市场开展培训,支持有条件企业建办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推动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 | 市人社局 | 市财政局 | |
30 | 充分发挥市公共实训基地作用,积极做好县区公共实训基地项目申报工作,全力争取国、省资金支持。开展民营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提供精准技能培训。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人社局 | |
31 | 全力推进甘肃省工匠学院建设,积极推荐申报甘肃省工匠学院建设点。 | 市总工会 | ||
32 | 指导市属企业开展“技能庆阳”国企行动,针对技能人才岗位特点和职业发展需要,推行新型学徒制培训。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技工院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推广“订单式”培养模式。发挥技能领军人才示范引领和传帮带作用,通过“名师带高徒”“名师带班组”等活动,培养一批技术能手。指导市属企业持续加大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招聘力度。 | 市政府国资委 | ||
八、拓宽技能人才发展通道 | 33 | 积极推进“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逐步完善非学历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推进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互相衔接。 | 市教育局 |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 |
34 | 深入开展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鼓励引导各类技能劳动者积极参加技能人才评价,不断壮大技能人才队伍。支持行业组织参与社会评价组织遴选备案,加强对行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支持和指导,拓展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道路。坚持向用人主体放权,按照“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支持全市各类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技能人才成长通道。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等8个领域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落实国家关于取得职业资格后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规定。 | 市人社局 | ||
35 | 持续做好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及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建设及推荐申报工作,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全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持续做好国家级、省级、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及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夯实培训基础。 | 市人社局 | ||
36 | 定期发布工资价位,指导企业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 | 市人社局 | 市政府国资委 | |
九、拓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成才渠道 | 37 | 组队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和省级各类技能竞赛,持续开展市级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等赛事活动,提高我市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加甘肃省职业技能大赛、甘肃省百万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等赛事活动,着力提升技能人才队伍水平建设。 | 市人社局 | |
38 | 大力拓展市场化就业渠道,深入开展“访企拓岗”专项行动,做实访企拓岗计划和任务,结合高校毕业生就业需求,提升岗位的利用率和访企拓岗的实效性,拓宽就业渠道。深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启动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扩展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就业空间,开发高质量就业岗位。持续深入开展“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针对就业去向落实率低的专业加大访企拓岗力度,为相关专业开拓新的就业市场和就业渠道。分地域、分行业精准组织“访企拓岗促就业行动”,为未落实就业去向毕业生开拓有效岗位资源,匹配毕业生就业需求。 | 市教育局 |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 | |
九、拓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成才渠道 | 39 | 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统筹实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等基层项目,开展“三下乡”“返家乡”大学生实践活动,引导大学生通过返乡实践发挥专业所长,更好地了解国情市情、感知社会、热爱家乡和服务群众。实施“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为民办实事项目。强化宣传力度,瞄准需求对象。依托“周六人才集市”“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服务月”等活动,搭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基层对接平台,全力做好岗位推介。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参加相应职称评审。 | 市教育局 | |
40 | 依托“团团帮就业”服务平台,主动对接市内外青年企业家,及时发布和更新就业岗位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扩大就业信息覆盖面和知晓率,为广大青年提供更多选择。拓展服务载体,用好线上渠道。用好 “甘肃省大学生智慧就业服务平台” ,定期更新维护毕业生数据,实现毕业生账号注册全覆盖。加强与 “团团帮就业”“如意就业” 等线上就业服务平台的合作,定期发布岗位供求信息,精心组织网络双选会、视频面试等网络招聘活动,实现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邀请行业专家、资深HR、创业专家、创业达人提供就业指导、政策服务等就业服务。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抖音、“如意就业”等平台,持续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搭建供需平台,帮助各类求职人员就业。开展人社(就业)局长直播带岗活动。 | 市教育局 |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 | |
41 | 充分用好校园招聘主渠道,精心组织大学生毕业季校园招聘会、精心组织金秋招聘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高校毕业生校园线上线下双选会等各类就业招聘活动,推动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 |||
42 | 全力开发见习岗位,吸纳见习人员,鼓励管理规范、规模大的企业积极参与,加强见习岗位征集,充实扩大见习岗位门类和数量;主动为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对接,提供对接服务,为各层次更专线的青年人才提供实践锻炼的机会。鼓励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设立见习岗位,广泛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开展就业见习。支持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人员按规定参加相应职称评审。指导市属企业持续加大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招聘力度。 | 市工信局 | ||
43 | 实施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开发政务实习、企业实习岗位,优先向在校大学生开放申请,特别是鼓励青年参与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等领域的实践实习。开展“青年创业训练营”活动,举办创业讲座、模拟创业比赛等活动,为青年提供创业理论学习和实践经验积累的平台。聚焦乡村振兴、电子商务、科技创新等行业领域,实施青年就业启航、“宏志助航”等专项计划,开展“青年创业训练营”“乡村振兴领头雁计划”青年人才网络培训等项目。 | 市教育局 |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 | |
44 | 实施就业服务攻坚行动,面向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精准开展“1131”就业公共服务,全面落实一次性求职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强化对困难家庭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的就业帮扶,促进其尽早就业、融入社会。将留学回国人员全面纳入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同等享受就业创业政策和服务。 | 市人社局 | ||
十、多渠道做好退役军人就业服务 | 45 | 坚持培训促就业导向,积极对接市场所需、退役军人所愿,合理规划设置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开展多层次、多样化、“定岗式”“定向式”“订单式”培训,全面推进“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深度融合。引导大学生退役士兵复学,鼓励和支持退役军人参加专科(高职)、专升本、研究生等学历提升教育,落实单列计划、免试加分、学费(补助)类政策,不断提升就业创业硬实力和竞争力。推行“返乡迎接仪式+适应性培训+创业培训+就业招聘”一站式服务新模式,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适应性培训,帮助退役士兵尽快转变角色,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积极投身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 市人社局 | 市教育局 |
46 | 加强优质岗位征集力度,用好军队文职人员、公安辅警、消防员、“兵支书”“兵教师”等渠道,全力推动退役军人实现高质量稳定就业。做好“百城联动”春秋两季线下专场招聘会,配套开展“直播带岗”“网络招聘月”“公园招聘”“夜市招聘”“送岗下基层”等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加大就业服务力度。 | 市退役军人局 | 市人社局 | |
47 | 鼓励优秀退役军人按有关规定到基层党组织、城乡社区和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工作。指导各地从政治素质过硬、群众基础好、服务本领强的退役军人中招聘社区工作者,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法定程序选举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 | 市委组织部 | 市民政局 | |
48 | 搭建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和就业实训基地,引导退役军人在国家重点扶持领域就业创业。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建设,常态化开展就业创业指导。进一步完善全市退役军人经营主体台账,建立优秀军创企业数据库,开展“政策服务包”入企活动,主动为军创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人才推荐、创业指导等服务,协调落实贴息贷款、税收优惠等政策。 | 市退役军人局 | ||
十一、助力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 | 49 | 聚焦广大农民群众提升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综合素质素养,研究制定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 | 市农业农村局 | |
50 | 密集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常态化开展“周六人才集市”、直播带岗等活动,竭力优化零工市场服务功能,为求职者提供综合性就业帮扶。印发《庆阳市2025年春节期间就业公共服务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大起底”动态监测、“多线程”访企拓岗、“聚合力”规模送岗、“不间断”线上招聘、“高频次”政策宣传、“暖民心”集中送工、“送关爱”精准帮扶等“八项活动”,打造“智就庆阳431”就业公共服务品牌,扎实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招聘活动,聚焦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者就业意愿,精准对接岗位信息,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发挥转移就业工作站作用,提供“输转+就业+权益维护”一体化服务保障,全力促进城乡富余劳动力高质量充分就业。 | 市人社局 | ||
51 | 持续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健全协作机制、优化协作方式,加强资源互补、劳务对接、人才交流,大力培育“津庆家政”东西部劳务协作品牌,以品牌促就业、增收入、保民生。 | |||
52 | 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培育打造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引领示范县、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平台,引导农民工等重点群体返乡入乡创业。结合我市特色产业,围绕“东数西算”数字经济发展目标,瞄准家政服务、养老护理等急需紧缺现代服务业,全面实施“一县一品”劳务品牌培育发展计划。 | |||
十一、助力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 | 53 | 深入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推动就业帮扶常态化,全力稳定务工规模和务工收入。持续加大对大龄、超龄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帮扶,确保不发生因失业导致规模性返贫。 | 市人社局 | |
54 | 持续做好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和推广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和沟通衔接,多渠道扩大以工代赈实施规模,发挥以工代赈在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 | 市发展改革委 | ||
十二、完善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 | 55 | 加强对大龄、残疾、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援助,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不断健全就业援助体系,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等就业公共服务专项活动,分级分类为各类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综合性、 一站式就业帮扶。 | 市人社局 | |
56 | 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作用,对经过各类就业援助仍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予以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 |||
57 | 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有劳动意愿的老年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创新创业指导服务。指导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依法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大龄失业人员保障,支持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 |||
58 | 实施促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行动,开发、收集、储备依法在市场监管、民政等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最大限度吸纳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通过辅助性就业获得稳定劳动报酬,鼓励并支持参照“三年行动”中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机构实施资金补贴并积极提供其他就业服务,积极打造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品牌。 | 市残联 | ||
59 | 做好工会帮扶解困工作,加大对困难职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摸底调研,建立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台账。通过定向就业援助、提供社会实践实习岗位、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参加省总组织的“阳光少年夏令营”等活动,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困难职工等群体家庭的子女提供帮扶关爱服务。 | 市总工会 | ||
60 | 开展困难家庭学生就业帮扶工作,重点针对省委、省政府资助的庆阳籍困难家庭毕业生,以及重点帮扶县的应届毕业生和未就业往届困难家庭毕业生,组织团干部根据帮扶对象情况制定个性化帮扶计划,开展精准结对帮扶工作。 | 团市委 | ||
十三、完善自助创业灵活就业保障制度 | 61 | 健全创新创业支持体系。积极组织参加“创客中国”等各类创业创新大赛,持续打造甘肃省“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升级版。开展创业训练营、创业指导专家基层行、投融资对接会等创业活动,促进创业项目落地发展。强化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实施省级创业孵化平台动态管理,制定完善创业指导师工作室建设、创业孵化平台建设等各类子方案。做好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工作。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和创业补贴政策。 | 市人社局 | 市工信局 |
62 | 牢固树立职业技能培训为就业服务的理念,大力推广培训+零工市场等模式,广泛开展订单式、嵌入式培训。科学布局建设运营高标准零工市场,开通用工求职、劳动维权、创业指导等窗口,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供求信息、招工用工登记等全链条服务。全面落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指导平台企业、平台合作企业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三指引一指南”,依法依规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研究谋划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工作。 | 市人社局 | ||
十四、完善覆盖全民的就业公共服务制度 | 63 | 全面落实《甘肃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健全常住地、就业地提供就业公共服务制度,扩大服务供给,创新运行机制,提供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 | 市人社局 | |
64 | 持续推进国家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建设,引导县(区)积极申报省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以点带面提升全省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 | 市人社局 | ||
65 | 组织开展就业公共服务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工作人员能力。畅通职称申报渠道,鼓励就业公共服务机构、高校等专业技术型事业单位中从事就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培训等专业系列职称。 | |||
66 | 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创新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才测评、猎头等高人力资本、高技术、高附加值业态。 | |||
十五、推动就业公共服务下沉基层 | 67 | 将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空间相关规划,统筹推进就业服务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结合产业发展、人口分布等因素,推动就业服务设施、人员队伍合理布局,促进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和就业困难群体倾斜。 | 市发展改革委 | |
68 | 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服务下沉基层,积极推广应用“如意就业”甘肃就业公共服务网等数字化平台和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全力建设市县乡“就业之家”,形成城区15分钟就业服务圈和乡村便捷高效就业服务网,提供招聘求职、职业规划、用工指导、政策咨询等一体化服务,实现“一站式服务、家门口就业”。 | 市人社局 | ||
69 | 将基层就业公共服务融入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范畴,积极打造就业公共服务品牌。 | 市委社会工作部 | ||
十六、推动就业公共服务数字赋能 | 70 | 全面建成全市就业业务统一系统、统一数据库、统一经办的“一库一平台”。融入全国统一的就业信息资源库和就业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对接,为企业和群众办理就业创业事项提供“一站式”服务。 | 市人社局 | 市大数据中心 |
71 | 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破解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信息共享难题。推进就业公共服务事项的数据开放、信息共享、校验核对、业务协同。依托甘肃省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支持人社、教育、公安、民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数据共享比对,努力实现政策和服务的精准推送。 | 市人社局 | 市教育局 | |
十七、促进平等就业 | 72 | 全面贯彻落实城市城镇落户“零门槛”改革,加强户籍管理制度建设,积极探索以人为主体、以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基础的新型人口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户政管理部门要求,全面完善落实户口管理政策规范,按照业务受理规定规范受理各类户籍业务。 | 市公安局 | |
十七、促进平等就业 | 73 | 消除地域、身份、性别、年龄等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依法惩治恶意欠薪行为,加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从严从快批捕起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侵犯农民权益的刑事犯罪,对办案发现的监管漏洞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加强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促进行业治理、社会治理。依托民事支持起诉职能,综合运用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协助提供法律援助等多种方式保障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结合马锡五检察工作法,对属于农民工的刑事案件被害人设立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及时办理,对符合条件的涉农民工司法救助案件发放救助款。用好普法宣传,助力源头治理,充分利用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开展法治宣讲,定期前往企业开展专题培训活动,有针对性地向农民工普法。鼓励群众运用12309检察热线积极反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形成社会共同参与、全民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氛围。加大促进平等就业的力度,立案庭开启“绿色通道”对该类案件快速立案,迅速分流,切实降低诉讼成本。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争议类案件,快审快结,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加大涉欠薪案件执行工作力度,强化线上线下财产调查工作,推进交叉执行,对于存在违规裁员、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现象的用人单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制发司法建议,坚决遏制不平等用工现象。 | 市司法局 | |
74 | 围绕“结对帮扶·爱心甘肃”工程,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自主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等多种就业促进机制,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培训帮扶服务,帮助更多残疾人实现就业愿望,着力提升对残疾人就业的扶持力度和帮扶质效。 | 市残联 | 市人社局 | |
75 | 深入推进“巾帼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引导各级妇联开展“就业援助”系列服务活动。为高校女毕业生、城乡失业妇女、进城务工妇女等各类女性求职者提供就业服务。为照顾老人、育儿或因照顾婴幼儿等需灵活上班和弹性工作的女性专门设置“妈妈岗”,助力女性灵活就业。深入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切实做好女职工职业病防治与职业健康保障工作。 | 市卫生健康委 | ||
76 | 持续推进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开展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公办托育服务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服务发展“双向融合”,健全托育服务机构等级评估机制和普惠托育机构评审机制,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 | 市卫生健康委 | ||
十八、促进劳动报酬合理增长 | 77 | 指导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制度,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引导企业与劳动者开展集体协商,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体现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的价值分配导向。 | 市人社局 | |
78 | 指导市属企业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坚持“工资总额与效益联动、同向增减”原则,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依据工资总额管理制度要求、做好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和清算。 | 市政府国资委 | ||
十九、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79 | 健全完善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机制,引导企业与职工对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奖金提成、劳动安全保护等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内容开展集体协商。巩固集体协商建制率,指导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持续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 | 市人社局 | |
80 | 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业务政策培训,不断提升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 | 市人社局 | ||
81 | 依法将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上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展联合惩戒。 | 市人社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
十九、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82 |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定期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维护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有效治理欠薪欠保、违法裁员、求职陷阱等乱象。妥善审理欠薪、违法裁员、求职陷阱等劳动争议类案件。 | 市人社局 | 市公安局 |
二十、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 83 | 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 市人社局 | |
84 | 切实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享受工伤保险权益。推动工程建设项目、用工灵活和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健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逐步做好失业保险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工作。 | 市人社局 | ||
85 | 制定《庆阳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暂行规定》,鼓励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以及单位或企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新市民、青年人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缴存住房公积金。将缴存住房公积金列入庆阳市《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对单位缴存公积金的约束性,有效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 |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市人社局 | |
86 | 完善就业与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联动机制。对生活困难未参保的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有劳动能力的临时遇困人员、符合条件的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未就业大学生、创业失败大学生,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等相应救助帮扶。 | 市民政局 | 市人社局 | |
87 | 做好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在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时,对家庭成员必需的就业成本适当进行扣减。鼓励具备就业能力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积极就业,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给予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期。 | 市民政局 | ||
二十一、强化支撑保障 | 88 | 合理统筹预算就业补助资金,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监督和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运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平台,对资金实现全过程监管,全面跟踪资金拨付、规范使用情况,对预警信息进行核实处理,优化调整资金支出结构,突出就业优先导向。统筹用好失业保险基金、各类产业引导基金等促进就业。研究制定全市统一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购买清单》,严格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要求,完善运用就业补助资金开展政府购买就业公共服务试点工作。 | 市财政局 | 市发展改革委 |
89 | 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做好就业领域相关理论研究,为市委、市政府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相关决策提供依据。 | 市委财经办 | 市人社局 | |
90 | 强化就业工作绩效评价和奖优惩劣导向作用。将就业工作作为县以上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重要内容,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靠实主体责任。 | 市委组织部 | 市人社局 | |
91 | 按规定做好就业领域评选表彰工作,不断释放激励效应。 | 市人社局 | ||
二十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 92 | 加强就业统计监测,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做好劳动力调查工作,围绕就业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积极开展就业统计分析研究。认真组织开展月度劳动力调查工作,按时审核上报调查数据。做好大学生就业专题调研。 | 市人社局 | 市统计局 |
93 | 配合做好就业岗位调查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就业岗位调查制度。加强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强化矛盾风险源头化解。完善规模性失业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做好相应政策储备和应急处置预案。充分发挥失业动态监测预警作用,及时、准确了解掌握监测企业岗位用工、行业减员及减员类型等相关情况。 | 市人社局 | ||
二十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 94 | 统筹组织市属主要媒体、各新闻网站(客户端)及融媒体中心等,对促进我市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及就业创业政策进行宣传报道。全面梳理稳就业政策,分群体分类别发布就业创业政策清单,逐项开展“看得懂、算得清、办得明”宣传解读。加强就业创业先进典型事迹宣传推广,及时总结宣传全省各地各部门促进就业的典型经验和实施成效。加强舆论引导,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的良好氛围。 | 市委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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