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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

来源:庆阳市林草局 发布时间:2023-04-23 【字体: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管工业园区(集中区)管委会,中、省驻庆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22〕111号)精神,科学有效推动全市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坚持保护优先、因地制宜、以水定绿、量质齐抓原则,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为加快推进陕甘宁毗邻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合理布局。立足陇东特点,与国家、省上重大战略规划和林草行业相关规划相协调,科学规划设计,合理布局绿化空间,科学有序开展国土绿化。

——坚持保护优先,因地制宜。遵循生态系统内在规律,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结构、适宜性,科学划定绿化用地,开展林草植被建设。

——坚持节约优先,以水定绿。统筹生态合理性和经济可行性,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科学合理安排国土绿化任务。

——坚持质量优先,提增效益。以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为重点,着力提升森林多功能综合效益,推动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目标。

——森林覆盖率稳步提高,培育健康稳定的高质量森林生态系统,全面提升森林质量和碳汇能力。到2025年,全市新造林200万亩、森林草原提质增效3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7.27%,森林蓄积量达到2400万立方米以上,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77%。

——城乡绿化美化持续推进,构建美丽宜居的城乡生态环境。到2025年,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城区绿地有机覆盖率达到50%以上,城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0%以上,城区乡土树种使用率达到80%以上。全市建成“一村万树”工程达标村1160个以上,占行政村总数的90%以上,全市大部分村庄内部基本做到应绿尽绿,绿化质量有效提高,村容村貌持续改善,绿化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生态产业培育壮大,构建复合发展的高质量绿色富民体系。到2025年,林草产业总产值达到21亿元,林产品产量达到3万吨以上,建成林下经济示范点34个,建设森林康养基地11处、生态科普基地24处,林农收入稳步提高,林草绿色生态产业体系基本建成。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国土绿化规划。依据区域生态实际,以流域、山系确定地理单元,统筹做好城乡绿化、防沙治沙、防护林营造等各类绿化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落实逐级规划管控措施。充分运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造林绿化空间适应性评估数据,合理确定规划范围和目标任务,带位置上报、带图斑下达绿化任务,将规划造林绿化空间明确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中并上图入库,实现“多规合一”。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加强对绿化规划实施的检查和督促落实,除国土空间规划调整的情况外,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市林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高效利用土地和水资源。贯彻人与自然共生的理念,遵循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宜荒则荒的自然地带性规律,选择符合国家造林绿化技术规程要求的地类、政策规定允许绿化的公共空间,科学、合理划定绿化用地。明确绿化用地与自然保护用地、基本农田用地及城乡建设用地的关系。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确需占用的,必须依法依规履行审批手续,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充分考虑水资源的时空分布和承载能力,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通过研究当地水平衡状态,安排好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和绿化用水的比例,以适应水资源分布格局及数量调控,合理确定绿化规模和强度,科学恢复林草植被。特别是年降水量400毫米以下地区涉及环县、华池、镇原的32个乡镇,绿化规划要经过水资源论证,以节水为导向,推广乔灌草结合的绿化模式,提倡低密度造林育林,防止过度用水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合理选择绿化树种草种。坚持适地适树适草原则,根据立地和气候条件,针对不同区域特性,明确区域内绿化造林目的要求,合理选择绿化树种草种。城市绿化树种要兼顾景观和生态双重功能,体现庆阳特色,树种选择以生态景观性强的乔木树种为主,根据实际需要配置彩叶树种和观花观叶灌草,避免选用易致人体过敏的树种草种,提升绿色宜居感受;村镇绿化树种应兼顾防风固土、景观效果和经济效益,实现增绿增收双赢;河道两岸、水库周边应优先选用抗逆性强、根系发达、固土能力强、防护性能好的树种草种;路网绿化树种应选择耐污染、适应性强的乡土乔木树种;北部沙化区防风固沙造林应选择耐干旱、耐瘠薄、根系发达、抗风沙的树种;矿区等生态恢复重建区绿化树种应选择速生性强、生长快的常绿树种;经济树种选择应依据全市特色林果业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积极开展全市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加强乡土树种草种、良种壮苗和珍稀树种选育培育,科学建设种质资源库、良种基地和乡土树种苗圃,大力挖掘推广使用乡土树种。充分发挥子午岭国有林场土地资源、技术力量优势,鼓励以需定产、订单育苗和定向育苗、就地就近生产供应林木种苗,强化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年度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省级规定要求。(市林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规范开展绿化设计施工。合理评价用地、用水、树种草种选择、技术措施等因素,编制符合区域自然、地理、文化特点的绿化作业设计,充分发挥绿化的综合效益。项目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绿化设计方案的审查、竣工验收管理和监督实施,全面提升方案的科学性、节约型和实用性,其中城区绿化设计方案要严格落实绿色图章审批制度。重大绿化项目必须坚持科学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执行《造林技术规程》《封山育林技术规程》和《庆阳市抗旱造林技术要点》,科学确定蓄水保墒的整地方式。要结合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对不稳定的高陡坡、水蚀冲沟等地形破碎的区域,进行适度修整,稳定后再开展整地绿化,禁止毁坏表土、全垦整地,避免造成水土流失或土地退化。要抓好施工安全管理,施工中注意保护原生植被、野生动物栖息地、珍稀植物,严防引发林草火情和有害生物扩散。加强对施工各环节把控和全过程质量监管,推行造林专业队“三包四定”(包面积、包成活、包管护和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定效益)措施,持续提升国土绿化质量。(市林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实施林草生态重点工程。注重自然恢复和综合治理,加强天然林保护,推进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实施林下林间种草,发展林草畜结合的生态畜牧业,开展毛乌素沙地西南塬治理,加强山体植被恢复和矿区生态修复,提升区域生态系统完整性。要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扎实开展“再造一个子午岭”提质增效行动,积极实施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补植补造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等建设项目。要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碳汇开发和国家储备林建设,争取实施一批林草生态建设项目,提高森林覆盖率和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积极推进森林城市创建,建设绿化社区、森林小镇和森林乡村。要将生态修复与丰富植物景观、物种多样性相结合,建设具有陇东黄土高原特色、以草木本植物为主的现代植物园,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打造生态宜居城市。(市林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能源局、市水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做好退耕还林还草工作。严格落实国家退耕还林还草政策,靠实属地政府责任,切实巩固工程成果。要将已退耕还林还草的地块及时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范围,并做好上图入库管理、补助资金兑付、不动产变更登记和颁证工作,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将退耕还林还草地块全部纳入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做好后期管护。(市林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节俭务实推进城乡绿化。增强城乡绿地的系统性、协调性,通过绿环、绿楔、绿带、绿廊、绿心将城乡绿地有机串联起来,实现应绿尽绿。加大城乡公园绿地建设力度,形成布局合理的公园体系。城市绿化要以功能为导向,选择长生长周期树种,有效发挥居民游憩健身、防灾避险等综合功能。有条件的地方,可选择代表城市记忆的树种,建设城市景观路。积极推广抗逆性强、养护成本低的地被植物,提倡种植低耗水草坪;乡村绿化鼓励在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种植乡土珍贵树种,禁止砍伐、破坏传统村落的古树、大树,留住美丽乡愁。选择适度规格的苗木,除必须截干栽植的树种外,应使用全冠苗。要尊重自然规律,节俭务实,坚决反对“大树进城”等急功近利行为,严禁搞绿化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有效提升林草质量效益。加强新造林抚育,建立完善绿化后期养护管护和投入长效机制,提升成林率。国有林场要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科学、规范、可持续开展森林经营活动。鼓励发展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等形式,支持国有林场场外造林,推动集体林适度规模经营。加大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和人工针叶纯林改造力度,优化林分结构,扩大混交比例,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稳定性和碳汇能力。推进健康森林和草原建设,强化防灭火和生物灾害监测预警,严防外来物种入侵,特别要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确保林草资源安全。实施草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加快退化草原恢复。强化林地草地用途管制,严厉查处乱砍滥伐、非法开垦、非法侵占林地草地和公园绿地等违法行为。严格城市绿线管理,严厉打击擅自改变城市绿地性质、降低城区绿地指标、非法迁移砍伐城市树木、毁坏破坏侵占城市绿地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保护修复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生境,巩固拓展打击古树名木专项整治成果,实行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及时抢救复壮。严格质量管理,持续推行造林绿化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切实保障造林绿化成效。(市林草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积极探索生态富民路径。推进林草产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争取生态护林员、天保工程和公益林护林员补助项目。结合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需要,在充分考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科学发展林下种养、林产品采集加工和特色经济林果等绿色富民产业,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采取有偿方式合理利用国有林草资源,发展林草旅游和生态康养产业,建设森林康养和生态科普基地。全面摸清全市森林资源、草地资源、湿地资源固碳量和碳汇潜力,分步做好林草碳汇开发,优先满足市内重点排放单位自愿减排量清缴需求,全力保障陇东综合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积极探索林草碳汇收益撬动融资支持林草建设的新模式,助力林草生态价值实现和高质量发展。(市林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国土绿化监测评价。健全完善造林绿化落地上图管理制度,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将绿化任务和绿化成果落到实地、图斑和数据库,对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强化作业设计编制、施工、检查验收全过程监管。构建“天空地”一体化森林草原资源监测平台,运用自然资源调查、林草资源监测成果,提升国土绿化状况“一张图”“一套数”动态监测信息化、精准化水平。因地制宜设定评价指标,制定国土绿化成效评价办法,科学评价国土绿化成效。(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林长制,进一步靠实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责任。充分认识科学绿化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切实履行科学绿化主体责任,把科学推进国土绿化作为林长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充分发挥绿化委员会协调指导作用,强化国土绿化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持之以恒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对科学绿化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违背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群众意愿开展绿化的错误行为,要及时制止纠正;对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责。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弘扬科学绿化理念,普及科学绿化知识,引导形成节俭务实的绿化风气,营造科学绿化的良好氛围。(各级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拓宽投资渠道。建立多渠道融资机制,切实增加国土绿化投入。围绕国家规划战略,积极谋划储备争取林草重大项目。市、县(区)财政要将国土绿化列入财政预算,不断创新机制,采取先造后补、以奖代补、以地换绿等方式,落实差异化财政补助政策;要利用中央财政造林补助等项目资金统筹推进乡村绿化。在不新增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运用“互联网+”义务植树平台,支持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参与国土绿化和生态保护修复。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实施碳汇林基地建设项目中积累经验,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人民银行庆阳中心支行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完善扶持政策。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制定全市森林草原生态系统提升行动方案,探索适合市情的碳汇开发和交易模式,并纳入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落实林业贷款贴息政策,在政策范围内创新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机制,采用贷款贴息方式助推国土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推广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和“财政—乡镇公共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对集中连片开展国土绿化达到一定规模和预期目标的经营主体,可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依法办理用地审批和供地手续后,利用不超过3%的修复面积,从事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相关生态产业开发。探索公园绿地依法办理用地手续但不纳入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管理的新机制。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政策,优先保障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林分更新改造等采伐需求。放活人工商品林自主经营,规模经营的人工商品林可单独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统一纳入年度采伐限额管理。完善生态护林员管理制度,将造林绿化后期管护纳入生态护林员职责范围,并与生态护林员绩效挂钩。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明确所有权、使用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规范草原经营权流转,压实责任主体,持续改善草原生态状况。(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林草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增强科技支撑。开展林木良种、草品种选育审(认)定,科学合理保护和利用种质资源。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辽东栎、陇东海棠等重要乡土树种资源收集保护、开发利用、种苗繁育等关键技术和设施研发。开展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抗旱造林、沙区造林、困难立地造林、乡土珍稀树种扩繁等科技攻关。加强林草科技推广服务,辐射带动更多林业企业、林农推广应用科学绿化先进实用高效技术。(市林草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            



 PDF版本下载:庆政办发〔2023〕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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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关于《科学绿化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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