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宁县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宁县 发布时间:2025-02-21 08:46:06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宁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持续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公开内容,最大限度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政府公信力的有效抓手,摆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常态推进。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种新闻动态信息652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重大政策意见征集、规划纲要、处罚强制、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信息、建议提案办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基层政务公开等基础信息2143条,宁县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200余条、转发转载信息31次。全年共发布政府公开信息16800余条:其中政府网站信息9166条、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3500余条、村务公开发布信息4200余条。

fd9c93767a0d4bc4ae5309df53dfeb5c.png 

(二)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坚持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强与申请人的有效沟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限内梳理提供,对不予公开和无法提供的依法做好答复说明。2024年,全县共收到自然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全部限时办结,无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件,无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诉讼。

(三)着力提升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质效。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针对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文件,及时通过政策解读栏目发布解读信息,传递权威声音。全年转载发布省市重要政策解读60多条。网站信箱共收到群众关切、关注的留言91条,已全部办结。

(四)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优化宁县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托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微博、抖音、快手等政务新媒体,及时以图文视频形式发布政务信息、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极大保障了公众知情权。不断完善县政务服务公开专区服务功能,并通过整合资源、更新资料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了专区服务功能,扩展了服务范围,确保向群众持续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咨询、办事指引、打印复印等服务,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五)切实强化监督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综合考核范畴,严格督查考核,传导责任压力,倒逼工作落实。在采取读网评查、专项督查、电话督促等方式的同时,通过定期下发问题清单、交办件,“一对一”“点对点”反馈指导等方式,进一步强化激励问责,推动重点工作落实见效。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不主动、不积极,工作不认真的,严格依据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3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5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53

行政强制

3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9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个别部门没有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不及时,政策解读不深入。二是部分乡镇、部门政府网站二级页面及政务新媒体存在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改进情况:一是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对产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回头看,及时公开并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高政策知晓率。二是编印政府信息公开指导资料,组织开展培训,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三是加大智能检测和人工检测频率,推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向任何申请主体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ningxian.gov.cn/zwgk/xxgkgznb/2024n)查阅下载。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县新宁镇宁州一路1号,邮编745200,电话:0938—6625380,传真:0934-6622103)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