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5-02-20 17:37:01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结合,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和交易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坚持“应公开尽公开、能公开全公开”的原则,做到了重点领域信息最大程度公开。截止2024年12月底,通过中心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03条,其中政策法规50条、通知公告19条、新闻工作动态202条、廉政建设26条、其他事项公开6条。向国家、省、市等媒体网站报送信息140条,为各方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及时了解、高效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了信息支撑。依法依规公开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矿产、资产产权、权益类项目等公共资源项目交易信息,年内累计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各类交易信息5206条,全市累计完成项目交易5253个(6258个标段),交易额146.77亿元,电子化交易率达到100%,并同步推送至国家和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效保证了各方交易市场主体及时准确全面获知交易信息,中心门户网站累计访问量达999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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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要求,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24年,未收到有关单位或个人相关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照省、市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和科室专人负责,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严格落实逐级审核把关制度,规范平台信息发布流程,定期对单位门户网站和对外公开发布的信息进行分类清查,逐条检查刊登、转载和网络文件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本年度公开规章0个、行政规范性文件3个,废止法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0个,公开发布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党务政务信息等无违反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情形。

(四)平台建设情况。全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智化转型,持续加强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全面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新增二级导航栏目16个,开设投诉质疑、监督窗口和陇商通三个模块,部署上线权益类电子交易、远程异地调度2个子系统,嵌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服务大厅”,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一门进入、一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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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督保障情况。全面落实门户网站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逐级审核、先审后发原则,不断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全面规范信息发布审核程序,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切实提升政府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年内未发生违规发布政务公开信息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77.84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举报投诉和行政诉讼事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今后,中心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意识,加强对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能力,严把信息发布关,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均未向任何申请主体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qysggzyjy.cn/f/news/28145/info)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34-869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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