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庆阳市民政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2-20 11:33:57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始终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宗旨,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基本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扎实做好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行政许可、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预决算等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主动公开责任,全年通过局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31条,全年季度网站检查合格率100%,其中:概况类信息19条,政务动态信息160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52条。全年网站浏览量509.5万人次,日均约1.4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平台建设情况。积极跟进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网站栏目内容。2024年结合工作实际开设了“民政文化”栏目,进一步增强公开内容的全面性。

(四)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健全机制。印发了《庆阳市民政局政务信息考核奖励办法》,将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对于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工作不力的予以批评,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凡向局网站提供或者发布信息的科室,须填写《庆阳市民政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批表》,经科室、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网站管理人员依据审批登记表发布信息。未经审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网站上发布信息。三是做好保密审查。信息公开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公开相关信息前,依照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24年市民政局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度未收到针对市民政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未收到公众对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解读回应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社会化宣传科普手段方式比较单一。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紧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公开目录,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做好政策解读,以公开透明促公平公正,更好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庆阳市民政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s://mzj.zgqingyang.gov.cn/zwgk/zfxxgkndbg/content_314332)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34-8612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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