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庆阳市公安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5-02-20 11:32:14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庆阳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围绕全市公安工作实际,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方便群众获取信息。2024年,市公安局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公安微博、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安抖音等新媒体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共发布警务信息、政策解读等信息12300余条,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总点击量7208269次,庆阳公安微博关注量113053人、庆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订阅量46481次,不断提高政策发布解读质量和政策到达率及知晓度,及时依法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受、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2024年,市公安局收到自然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条,其中4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要求,已予公开。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安全管理,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做好保密审查。依托机器扫描技术对信息进行动态扫描监测,确保内容准确,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四)夯实监督保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2024年,市公安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对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等进行了进一步优化,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61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2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34.37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庆阳市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各项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三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时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进一步树立部门警种公开理念,提升公开意识;利用新媒体传播手段,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渠道,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政策,积极探索信息数据共享应用,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提升公安机关公众形象和社会凝聚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庆阳市公安局未向任何申请主体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庆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s://gaj.zgqingyang.gov.cn/zwgk/xxgknb)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庆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934-599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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