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庆阳市四届一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答复函
(A类)
关于对政协庆阳市四届一次会议第39号
提案的答复函
巨文程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在自身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国有企业或融资平台公司贷款,为经济社会发展筹集资金,在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债务规模不断扩大,对个别县区财政平稳运行带来了一定风险。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严峻形势下,一方面我们必须加强债务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行为,确保举债合法合规;另一方面必须用足用活各类融资政策,通过合理融资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加强全市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在合法合规下做好融资,我们做了一些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性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和担保行为,提高债务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维护财政和金融运行安全,2014年8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庆阳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庆政发〔2014〕73号)和《关于加快化解政府性债务的实施意见》(庆政发〔2014〕74号);为建立健全全市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体系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全市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2017年5月,市政府印发了《庆阳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成立了“庆阳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当全市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时,根据需要转为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风险事件应对工作。各县区按照省上和市上预案要求,分别制定了本地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二)全面摸清债务规模。为了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相关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财政部《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文件要求,市县分别对2014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清理甄别,并经财政部驻甘专员办审计确认后,上报财政部锁定。从2015年开始,地方政府举债只能在省政府核定的债务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进行。2016年10月,财政部为摸清地方政府实际债务情况,要求各地上报了所有涉及政府支出责任的融资平台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举债融资和政府支出责任事项情况。2017年5月,省财政厅、财政部驻甘肃专员办事处下发了《关于统计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等有关数据的通知》(甘财预〔2017〕23号),要求对全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等举债融资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内容包括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等债务及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同时,专员办对庆城县上报数据进行了现场核实和全面调查。目前,债务分类清理工作已纳入常态化管理,每季度末10个工作日内向省财政厅上报上季度数据变化情况。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去年以来,国务院、财政部下发了11个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性文件,要求各地加强债务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范财政风险,通报并问责了部分地区违规举债行为。市政府安排各县区及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对2015年以来举债融资担保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事项及时进行了全面整改,彻底厘清了政府债务和企业债务,企业债务由企业自行偿还,真正做到谁借谁还、风险自担。5月份,按照《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开展地方政府违规举债行为自查整改的通知》(财驻甘监〔2017〕51号)文件要求,经各部门各单位再次自查,市本级已无违法违规融资担保和明股实债等变相举债行为。市财政局先后下发了9个文件,安排部署各县区违法违规举债自查自纠工作,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各县区对2015年以来举债融资担保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事项及时进行了全面整改。
(四)用好用活各类融资政策。抢抓政策机遇,积极运用PPP政策、产业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发行项目收益票据等投融资模式和政策工具,进一步拓宽政府融资渠道,有效解决建设资金短缺难题。一是用足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强与省财政厅衔接沟通,争取将每年省上核定的新增债务限额全部通过申请省财政代发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予以落实到位。二是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文件规定,在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服务、行业管理于协商、技术服务事项等领域大胆探索和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三是全面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研究制定《庆阳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办法》(代拟稿),要求各县区制定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在精准扶贫、公共服务、资源环境、基础设施等领域,全面推行PPP模式。目前,全市通过PPP实施的南太高速公路、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和华池县“四馆一院一中心”建设项目的物有所值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已通过。
庆阳市财政局
2017年7月11日
抄送: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镇原县政协
庆阳市财政局 2017年7月11日印发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财政局预算科(8687959)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