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第208号提案的答复函
B
庆市财社〔2017〕61号
关于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第208号提案的答复函
孙芬珍、高琪等8名委员:
你们联名提出的“关于解决市优抚医院整体搬迁费用” 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两年,受国际油价断崖式下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市级财政收入形势十分严峻,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捉襟见肘。在此形势下,市财政一方面狠抓税收征管,积极组织收入,争取上级支持;另一方面积极调整思路,优化支出结构,全力支持民生事业发展。市优抚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工程,对提升全市医疗服务水平、改善人民群众就医条件、增进群众福祉具有重要意义,项目自2009年实施以来,共投入资金2.64亿元。其中,各级民政部门筹资2662万元(含彩票公益金987万元),医院争取商业银行贷款1.53亿元,市财政投入资金7500万元,有效缓解了建设资金短缺难题,推动了项目实施。2017年,市级预算安排整体搬迁资金1000万元;近期,市财政拟用2017年新增政府性债券再安排优抚医院整体搬迁项目经费1000万元,目前已汇报市政府等待审批。
(一)关于解决整体搬迁1.4亿元资金缺口的问题。以后年度的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我们仍将优抚医院整体搬迁列为重点项目,尽可能予以保障,最大限度的通过市级财政预算解决项目资金缺口;同时,积极向省财政厅汇报衔接,通过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缓解医院偿债压力。
(二)关于化解医院基建债务的问题。今年,中央和省上多次发文要求地方规范举债融资行为,按照“谁借谁还”的原则,由举债单位自行偿还举借债务,财政不能负担还本付息资金。根据政策要求,基建债务应由医院用经营收入偿还,市财政将在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时,根据医院经营状况适当予以补贴。
(三)关于解决 CT、核磁融资租赁的问题。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文件明确规定,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应当在既有预算中统筹考虑。因此,通过回购方式解决租赁费的前提是所需经费必须纳入预算,建议医院优先考虑用经营收入解决租赁费缺口,我们也将在以后年度编制市级部门预算时统筹予以考虑。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财政局社保科 8687929)
庆阳市财政局 2017年7月27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