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D001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12 17:40:19 【字体:

庆林函〔2023〕143号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D001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闫焕智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五届第二次会议上的第D001号(生态文明建设类22号)提案,我局已经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林草工作的关心。提案通过数据实事求是提出了林草资源管护存在问题,同时,对如何更好做好资源管护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基层林草资源管护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并与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政协办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对接沟通,现答复如下:

  2022年市林草局全面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成效。林长制综合考核位列全省第四,七项重点工作受到省林草局通报表扬,并荣获“全国绿化先进集体”称号。全面完成造林补植抚育145万亩,草原生态修复治理97万亩,建成“一村万树”工程达标村242个,栽植各类苗木625.65万株,有效管护公益林1393.54万亩、草原1334.63万亩、湿地10.12万亩。整治火灾隐患243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64.81万亩,兑付生态护林员、草管员补助资金6021.2万元。完成全市纳入统计核算的林草产业增加值1.85亿元,育苗10.7万亩(3.5亿株)。鼓励群众栽植特色经济林0.95万亩,提质增效1.67万亩,发展林下种植43.84万亩、林下养殖105万头(羽),林下经济总产值达到6.12亿元。出台了《庆阳市林长制工作制度》《庆阳市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禁猎对象的通告》和市级总林长1、2、3号令等,林长累计巡林3400多次,解决存在问题125个。举办各类林草培训班270期,培训林农2.7万人(次)。采取推介销售一批、生态建设消化一批、清理腾退一批“三个一批”措施,全年腾退占用耕地苗木15.51万亩,销售和使用苗木2.22亿株,销售金额5.32亿元。

  整体来看,全市林草工作成效明显,但是随着林草资源总量的增加,基层资源管护压力也日益加重,基层管护成效欠佳,您在提案中也指出了基层资源管护存在的几个问题:一是基层资源管护任务繁重;二是乡镇林草工作力量薄弱;三是村级护林员作用发挥不充分。我局将根据您的意见建议开展以下工作,破解基层资源管护中的难点堵点,全力保障全市生态建设成果。

  一、基层资源管护任务繁重。一方面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生态文明建设人人有责,将森林草原湿地保护、森林防灭火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到日常生活中,让辖区内村民充分认识到保护资源的重要性,使资源保护变成一项全民自发的行为。组织修订新一轮《庆阳市禁牧条例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庆阳市禁牧条例》,督促指导乡镇林长和包抓干部真正自觉巡林,积极主动与养殖户沟通,宣讲禁牧政策,告知违规放牧危害和违法后果,从源头上杜绝违规放牧问题发生,为封山禁牧、大力发展舍饲圈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群众基础。另一方面加大惩处力度,组建由市林长办牵头的督查专班,定期不定期的对全市封山禁牧、森林草原防灭火、林草资源管护工作进行督导督查,对于责任区域资源遭到破坏的护林员进行惩处或辞退,对于违规放牧人员进行教育严惩,以起到震慑警示作用,同时建立完善的监督和管理机制,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二、乡镇林草工作力量薄弱。在全村选拔优秀人才,在林区村民大会上对选聘生态护林员相关政策进行详细解说,鼓励村民踊跃报名,提高村民爱林护绿意识。同时优先选用辖区内对护林工作有一定了解,对周围环境及地形熟悉,能吃苦有责任心,热爱护林事业的村民,确保他们能够长期在本地从事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探索实行护林员竞争上岗工作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薪资制度,确保“管护人员、地块、责任、奖惩”四到位。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甘肃省生态护林员管理细则(暂行)》的通知(甘林规发〔2022〕36号)文件中“公告、申报、审核、公示、聘用”程序组织开展选聘工作,规范签订管护协议,通过层层把关,真正将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野外巡护工作的脱贫人口及时纳入到了生态护林员队伍。

  三、村级护林员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方面加强业务培训。对于新选聘的护林员采取集中培训、送学上门等方式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及时更新培训学习内容,定期组织开展学习观摩,对于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多加交流,不断总结经验,创新解决方法,让护林员及时掌握各项专业技能。另一方面加大资金投入。按照规定为护林员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以及通讯设备,以便在日常护林工作中进行更好的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提高生态护林员的工资水平,解决他们日常生活开支及养老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后顾之忧,对于管护成效好的护林员予以奖金奖励,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同时,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关于开展基层林草执法调研、压实乡镇村组工作责任及严格村级护林员选聘管理三个方面意见建议,对做好我市林草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局高度重视,将在接下来工作部署和落实中认真加以研究并推动落实。

  (一)在开展基层林草执法调研方面。经与市政协衔接沟通,2022年5月18至20日由市政协副主席马永忠带队,有关界别委员、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先后赴华池县、庆城县、宁县等县区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等方式围绕“再造一个子午岭”提质增效行动项目进行了调研,2022年市林草局也会同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开展了调研,制定出台了创新国有林场机构编制管理模式的意见、护林员队伍建设保障方案、专职聘用制护林员管理办法等。今年未能将开展基层林草执法调研列入市政协重点调研视察、协商议政和民主监督工作计划,但目前我局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助推林长制深入落实的意见》,充分发挥了林草部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在林草资源保护中的职能作用,有效解决林草行政执法中的困难问题,严厉打击林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林草资源保护合力。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市政协等相关部门沟通,开展专题调研,加强林草行政执法力量整合和队伍建设,着力解决林草执法队伍弱化、力量不足及体制不顺等问题,充分发挥林长“指挥棒”作用,切实加强基层林草机构建设,解决基层无机构、无人员或机构弱化、能力不足等问题,进一步夯实林长制基层管护基础。

  (二)在压实乡镇村组工作责任方面。一是以林长制压实县乡村各级党政和行业部门责任,强化“市-县-乡-村-护林(草)员”责任传导机制,落实落细“四定五包九抓”网格化管理措施,形成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长效责任体系。二是要把实现林长制高效运转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健全全市四级林长体系,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担任林长和责任区域。构建以村级林长、护林员、护草员为主体的“一长两员”源头网格化管理机制,将保护发展林草资源责任具体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按照省级林长制考核要求,细化完善林长巡林、市级督查等相关制度和办法,采取务实举措推动林长制工作由建章立制向推深做实转变。三是创新推行“两单两函”(《林草资源现状清单》《工作问题清单》《林长巡林工作提示函》《林长制重大问题督办函》)工作机制,加强督导检查,提醒各级林长认真履职,常态化做好巡林督导工作。选好管好用好护林(草)员,细化责任区域,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巡林,切实防范林草安全隐患,真正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

  (三)在严格村级护林员选聘管理方面。生态文明建设是各类建设中的重中之重,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护林员是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人员,应该配备绝对优秀的护林员。一是进一步做好生态护林员政策优化调整工作。根据国家生态护林员选聘政策优化调整要求,保持生态护林员选聘规模、数量稳定,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二是进一步压实生态护林员管理责任。规范签订《生态护林员管护劳务协议》,加强与县级财政、乡村振兴、人社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和信息互通,推动护林员选聘、身份确认、资金拨付、报酬发放、管护协议签订和履职管理等工作落实到位。三是进一步加强生态护林员日常管理。加大生态护林员岗前培训力度,强化网格化管理,实现护林员巡护日志、档案资料和管理台账齐全规范,劳务报酬通过“一卡通”及时足额兑付,确保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应用和护林员技能培训全覆盖。四是进一步严格生态护林员绩效考核。落实市、县两级林草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压实乡镇绩效考核主体责任,及时整改专项巡视、成效考核、审计督查发现的问题,形成规范选聘、严格管理的良好工作格局。

  感谢您对我市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通过各种途径和有效举措落实好您的建议,更好守护好庆阳的绿水青山,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6月12日

  联系单位: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 系 人: 蔺建峰   电话:8213804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