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庆阳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庆林函〔2023〕64号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庆阳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尊敬的房睿等4名代表:
您提交的加大储备林基地建设,增加碳汇量,积极开展碳交易,置换碳汇指标的建议收悉。
首先感谢代表们对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年储备林建设和林草碳汇开发工作已纳入全市林草重点工作清单,正在稳步推进。我市西峰区、宁县、镇原县、庆城县、合水县、华池县、环县已纳入《“十四五”国家储备林建设实施方案》中的适度建设区域西北片区甘肃国家储备林工程项目区。
在“双碳”目标的激励下,林草碳汇开发逐渐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地方林草部门都将林业碳汇开发作为增加政府收入、增加林农收入、反哺林草发展的重要途径,在积极探索开发路径。我国林草碳汇开发主要集中在清洁发展机制(CDM)、核证碳标准(VCS)、黄金标准(GS)、国家核证减排标准(CCER)4个模式,其中前3个开发模式重点针对国际市场,第4个开发模式只能用于国内市场。目前普遍使用的林草碳汇开发有“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标准和“国际核证碳减排(VCS)”标准两个模式。但是2017年3月底,国家停止了CCER新增备案申请,何时重启,尚不能确定。VCS可以进行注册交易但不能用于国内重点排放企业的清缴。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年排放量2.6万吨以上二氧化碳当量企业为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每年按照碳排放配额不超过5%的比例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进行抵销清缴,但不能解决企业能耗指标不足问题。目前全市林草碳汇开发工作,正在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开发,优先满足陇东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和“东数西算”产业园企业减排清缴”的要求,开展全市林草湿固碳量和林草碳汇开发潜力匡算研究等前期工作。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4月20日
联系单位: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8213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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