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庆林函〔2023〕142号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侯富强等4位代表:
感谢您们对庆阳市生态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在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加强封山禁牧条例在管护实践中推动落实见效的建议》,市林草局高度重视,认真调研,组织机关单位讨论,现答复如下:
《庆阳市禁牧条例》经庆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5月24日通过,并由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6月8日批准。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庆阳市禁牧条例》便于实施,市林草局牵头制定了《庆阳市禁牧条例实施办法》,经市政府四届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截至2023年4月30日到期失效。由于《庆阳市禁牧条例实施办法》实施期限已到,且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庆政办电发〔2023〕19号)要求,经与市司法局沟通衔接,对照清理标准、上位法,正在组织开展修订工作,确保禁牧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2019年4月,机构改革组建成立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甘肃子午岭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庆阳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一套机构,四块牌子,下辖子午岭林管局华池、合水、宁县、正宁分局,市林科学所等5个县级事业单位和市种苗站、市林检站、木材检查站等44个科级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在职职工2073人。市直林草系统无独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现有行政执法主体12个(市林草局、市种苗站、市林检站、9个木材检查站),执法人员84名(市林草局30人、市种苗站12人、市森防站7人、木材检查站35人),执法人员由第五轮执法证换证前的1017人减少至84人,人数减少91.7%,林政执法力量薄弱。对此市林草局按照国家林草局《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森林法的通知》(林办发〔2020〕19号)中“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一个部门设有多支执法队伍的,原则上整合为一支队伍’的要求,积极推动木材检查、森林植物检疫、林木种苗等执法队伍进行全面整合,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责”要求,结合《庆阳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中“积极推动木材检查、森林植物检疫、林木种苗、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量优化整合,组建林草专业执法队伍,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责”,正在积极汇报对接中。
宁县林管分局国有林地林权证是宁县人民政府于1990年颁发,随后又给农民颁发了《集体林权证》和《草原承包经营权证》,由于当时技术等各方面因素限制,颁发的两证中含有部分已颁发林权证的国有林地,导致出现了“一地两证、一地多证”的现象。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权纠纷处理促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甘政办发〔2010〕118号)文件要求,结合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厘清林草地权属问题,着力解决“一地两证”现象。
感谢您对全市林业和草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6月12日
联系单位: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蔺建峰 电话:821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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