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26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刘翠平委员:
您在2022年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规范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按照中央和省、市安排部署,通过政策引导、组织培育、服务指导、项目支撑等有效手段,探索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方法路径,推动托管工作有序开展,在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和农民增产增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引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关于大力支持农业生产服务组织,保障农业高起点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市农业农村局把培育壮大服务主体作为大力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的基础性工作,通过以奖代补、实施农业项目、示范认定和一乡一标准农机合作社创建等举措,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机制,培育了一批主体多元、管理规范、服务能力强、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农机合作社、植保机防服务队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为高质量规范承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提供了保障。截至目前,发展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1841个,从业人员2.45万人,服务对象14.1万个(户),服务面积498.67万亩(次)。
二、关于制定政策措施,明确支持标准激励托管服务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以市场化机制推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促进农民群众持续增收实施方案》《庆阳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覆盖行动实施方案》,市农业农村局细化制定《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托管服务的作物种类、作业环节、运行模式和保障机制,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有序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提供了政策保障和基本遵循。从2020年开始,累计争取省级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资金4100万元,在8个县(区)实施托管服务面积41万亩,项目示范带动作用显著,助推农业社会化服务提质发展。
三、关于规范参与托管主体法人资格,明确与服务能力相匹配的机械设备和技术力量
结合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县(区)出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明确了主体法人资格、服务能力和服务标准。要求开展托管服务的主体法人资格是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等,且须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社会信誉良好。在服务能力方面,针对粮食生产托管服务,要求农业机械设备拥有量不得低于5台,每台日作业面积应达到90亩以上,且必须使用GPS或北斗智能仪器,能够提供终端数据,机械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并能熟练操作,耕作深度≥25cm,土壤种床达到土层虚实并存,地平土细。通过明确托管服务标准,切实提高了托管服务质量,促进撂荒地复耕复种和粮食种植面积保持稳定。
四、关于细化农业市场信息、农资供应等服务规范
今年以来,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制定《2022年庆阳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整合农资、农机、农艺、技术、信息等要素,围绕粮食、苹果、畜禽、中药材、蔬菜5个方面,建设运行机制良好、财务制度健全、服务标准规范、带动成效显著的乡镇示范性农机合作社、村级植保机防服务队、苹果产销协会(联盟)、羊毛剪理公司、中药材机播机收服务公司(队)、蔬菜育苗中心等12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377个,围绕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全过程提供一站式、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满足小农户全方位生产托管需求。制定社会化服务组织行政管理、安全生产、财务管理、考评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双方权益等,做到权责清晰、规范服务、风险可控,依规为广大小农户提供高质量社会化服务,加快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五、关于探索托管服务方式
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依托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紧盯粮食生产重点环节和小农户生产实际,坚持群众意愿和产业发展并重,积极探索服务机制、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把农业生产托管作为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农业规模经营的重要方式,因地制宜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流程生产托管服务,探索推行户托社养、订单种植、关键环节、联耕联种、全程托管等生产托管模式,制定机械耕作、植保机防、果园建管、畜禽供种、饲草料供给、动物防疫、羊毛剪理、中药材育苗、蔬菜育苗、农产品营销10项农事服务“菜单”,农户根据生产需求点单服务,实现百姓省钱、服务赚钱“双赢”和农业增效、产业发展的目的。
六、关于加强农业生产托管行业监管
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紧紧围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着力强化服务合同、服务质量、服务信用等行业管理制度建设,加强规范引导,推动健康发展。围绕服务标准化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作业规范,推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指引》,鼓励服务主体跨区域竞争,防止价格垄断和行业欺诈。认真总结农业生产托管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打造服务样板,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
下一步,我们继续将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作为强化农业生产服务的有效抓手,持续加快粮食、苹果、畜牧、中药材、蔬菜等方面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为农业生产提供一站式、专业化服务。积极争取实施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抓点带面提升规模种养水平,实现农业降本增效。分产业研究制定农业生产托管、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和技术规范,会同市场监管部门落实服务主体备案制度,加强服务价格监测预警,引导规范运营服务,防止违背国家政策和市场规律,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全市农业生产托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政策与改革科
联 系 人:房勇霖
联系电话:0934−8220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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