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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27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庆阳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8-15 13:05:41 【字体:

尊敬的杨海峰委员:

您在2022年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乡村振兴战略的提案》收悉。经商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政府金融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乡村振兴人才培育力度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人才培育工作,坚持把乡村人力资源开发放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重要位置,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制定《庆阳市乡村振兴人才培育“百千万”计划实施方案》,吸引和促进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一是积极培育高素质农民。今年上半年,争取项目资金和专项资金1.3亿元,采取技术培训、现场观摩、实操培养等多种务实形式,培育高素质农民10753人。二是着力建强专业人才队伍。去年以来,全市实施“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美丽园丁”培训项目,累计培训乡村中小学校长教师7.6万人(次),实施“特岗计划”招录教师2767人。拓宽乡村卫生健康引才渠道,实施“千名医护人员素质提升”为民办实事项目,累计引进卫生健康人才601人,在北京、上海、天津等高层次医院培训技术骨干、基层卫技人员、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等1912人。实施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全市下派科技特派员542人、“三区”科技人才92人。三是重视吸引乡贤返乡创业。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鼓励引导新乡贤等各类人才参与乡村治理,吸纳农村优秀人才开展灵活多样的议事协商和返乡创业活动,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今年上半年,全市实用人才累计达到4.45万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实施乡村振兴人才培育“百千万”计划及“技能庆阳”培训计划,加快培育高素质农民,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素质,切实加强乡村教育、医疗等人才招引配置,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关于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近年来,我市围绕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持续扶持培育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一是加大龙头企业引培力度。积极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先后引进培育甘肃圣越、正宁东方希望、庆阳正欣元、甘肃中盛、庆环肉羊制种等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增值水平高、辐射带动作用好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今年上半年,新引培龙头企业16个,全市龙头企业累计达到364个,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04个。二是培育壮大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着力实施合作社规范提升和家庭农场培育行动,培育发展合作社8011个,带动农户28.61万户,合作社规范化程度达到74.81%。修订完善家庭农场认定办法,实行动态名录管理,近三年市级累计安排450万元支持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全市家庭农场累计达到2142个。三是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将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摆上重中之重位置,研究制定《庆阳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争取落实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500万元、市级衔接配套资金1268万元,构建起政府扶持、自主经营、有偿服务、滚动发展的政策体系,重点推进粮食、苹果、畜牧、中药材、蔬菜5方面12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今年计划建设377个,目前已建成321个。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把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作为推进产业振兴的关键举措常抓不懈,结合产业链链长制落实,紧盯经营主体多而弱、带动能力不强等短板,实施“四大行动”,带动升级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实施产业链链主骨干企业提升行动,积极打造链主企业、骨干企业和精深加工企业,力争到2025年引培农业龙头企业400个以上,培育产值百亿元以上企业1个、50亿元以上2个、10亿元以上5个、1亿元以上20个。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以示范社创建为抓手,加大“空壳社”“家庭社”“僵尸社”清退力度,力争合作社稳定在6000个左右。实施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培育行动,家庭农场累计达到3000个以上,其中示范性家庭农场1000个以上,种养大户累计达到4万户。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覆盖行动,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市场化主体,整合农资、农机、农艺、技术、信息等要素资源,加快建设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围绕产业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高效发展。

三、关于助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统筹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农村“三变”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巩固经营制度,强化要素支撑,激发发展活力,不断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一是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全市共调查农户50.65万户,确权承包地977.6万亩,签订承包合同50.42万份,颁发经营权证书50.3万本,建立登记簿50.39万份。二是有序引导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持续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建立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集信息发布、租赁合同网签、土地整治、托管经营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土地流转管理服务组织,引导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今年上半年,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143.7万亩。三是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市共清理核实集体资金13.58亿元、资产76.5亿元、资源3101万亩,确认集体成员232.9万人,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409个,摸清了农村集体经济底数,明晰了产权归属,保障了农民集体成员权益。四是持续深化农村“三变”改革。积极将农村各类存量资源清查核实、确权作价、量化入股,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让村集体和农户获得更多收益。今年上半年,全市参与改革经营主体达到1695个,带动农户29.2万户,入股资金30.23亿元,实现分红2.01亿元,村均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收入5万元以上村占比86%。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市场化导向,以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为抓手,针对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下村占比较高、实力薄弱的现状,持续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会同组织部门实施党建引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升计划,采取入股、流转、联营等方式,让农村“沉睡资源”活起来,让农村集体经济强起来,促进农民群众稳定增收。

四、关于强化财政金融政策扶持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持续加大乡村振兴政策供给和投入保障力度,为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坚实支撑。今年上半年,全市争取投入各类支农资金37.08亿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66亿元、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86亿元、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3.24亿元。完善涉农信贷担保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加大农业保险补贴力度,积极利用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形式,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抢抓国家和省市扎实稳定经济一揽子政策机遇,坚持“三措”并举,加大资金支持,保障推动发展。一是用活社会资本。全面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联合印发的《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2年)》,撬动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三农”领域,支持乡村振兴。二是用足信贷资源。充分发挥金融机构投融资主渠道作用,搭建平台、优化环境、健全机制,加大信贷支持“三农”发展力度。三是用好财政资金。严格落实《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坚持把产业培育作为乡村振兴的关键来抓,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上项目支持,优化资金扶持办法,创新财政支农机制,建立产业扶持基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贴息担保、滚动发展等方式,放大资金使用效益,加快项目落地实施,支撑推动全市乡村振兴不断取得新进展。

感谢您对全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政策与改革科

联 系 人:房勇霖

联系电话:0934−8220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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