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342号提案的答复
田嘉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撂荒地尽快复耕的提案收悉。经商市自然资源局,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坚持把耕地保护作为稳定粮食面积、增加粮食产量的关键措施,全面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种植结构管控,耕地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农资价格的不断上涨、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粮食生产比较效益降低等原因,致使一些田块细碎、偏远瘠薄、宜机化程度不高的耕地出现撂荒现象。为此,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摸清底数,采取有效举措扎实开展整治,成效比较明显。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陇东报、掌中庆阳、广播电视、微信平台以及市农业农村局主办的农业农村信息网、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媒体,通过召开会议宣讲、致农民朋友一封信、召开村民大会、张贴公示公告、悬挂横幅、摆放展板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农民群众明白“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的种植结构管控政策,增强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意识,做到爱惜耕地、种好耕地,杜绝耕地撂荒,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二是加强撂荒地排查。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耕地保护、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各项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了撂荒地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由政府领导主抓,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对照“三调”未利用耕地图斑,全面开展排查,全市累计摸排撂荒地55.03万亩,建立排查工作台账,为扎实开展整治奠定基础。
三是多措并举开展整治。对摸排出的撂荒地,结合实际分类研究整治措施,通过采取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村集体托管、社会化服务组织代耕代种等方式进行整治复耕,目前已整治54.52万亩,整治率99.1%。其中: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整治的5.22万亩,通过新型经营主体流转的3.67万亩,通过村集体托管、购买社会化服务、委托亲友代耕代种14.15万亩,引导鼓励本人自种的28.46万亩。对已整治的撂荒地引导种植农作物39.78万亩,其中粮食作物24.47万亩,为粮食生产拓展了新空间。
四是开展批而未用地排查整治。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对全市已围界但未开工建设的工程占用地进行全面清查,督促开工建设;对长期围而不建的,按照有关政策及时清收,恢复耕种,解决耕地闲置撂荒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撂荒地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防止耕地撂荒。一是发挥惠农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对农户承包地长期撂荒的一律暂停发放耕地地力保护等补贴,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二是持续开展撂荒地排查整治。联合自然资源部门持续开展撂荒地排查,建立信息台账,采取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村集体托管、社会化服务组织代耕代种等方式分类整治复耕。三是加强巡查督导。组织市、县农业执法人员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发现耕地撂荒的,引导及时复垦复耕,恢复农业生产。
感谢你们对市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
联 系 人:石 涛
联系电话:0934—821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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