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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人大五届一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庆阳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8-14 12:00:44 【字体:

姚振杰、何永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市上增加种粮补贴,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耕地“非粮化”整治和苗木占用耕地腾退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定期研究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工作,有力地保障了粮食生产稳定。市农业农村局始终把粮食生产放在“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耕地保护和种植结构管控,足额落实种粮补贴政策,多措并举保障粮食安全。一是积极争取种粮补贴资金。种粮补贴是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的重要举措。为此,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向上争取各类种粮补贴,2022年全市共争取种粮补贴资金4.7432亿元,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4723亿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1.0559亿元、轮作试点补助资金2150万元,为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起到关键作用。二是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庆阳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对防止耕地“非粮化”提出了有效举措和明确要求。市农业农村局主动担责履职,印发了《关于切实落实种植结构管控防止耕地“非粮化”的通知》,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按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的要求,加强种植结构管控,引导农户积极发展粮食生产,防止耕地“非粮化”。同时,加强对高标准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巡查,组织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成立15个巡查督导小组,常态化开展巡查督导,指导县(区)整改“非粮化”问题102个。三是有序腾退苗木占用耕地。今年,市委、市政府加快苗木占用耕地清理腾退,制定了《庆阳市化解苗木占用耕地工作方案》,采取使用消化一批、推介销售一批、清理处理一批的方式消化化解苗木、腾退耕地。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林草部门加强指导,依法有序腾退,对占用高标准农田、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的苗木优先腾退,指导提高耕地地力,恢复农业生产。各县(区)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市上的统一安排部署和政策要求,分别出台了补助政策,引导农户积极腾退。目前,全市已腾退苗木占用耕地15.09万亩,腾退耕地种植农作物10.1万亩,其中播种粮食作物8.8万亩,为稳定粮食生产拓展了空间。

下一步,我们持续将加强耕地保护、稳定粮食生产作为工作重点,积极争取粮食种植补贴资金,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全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一是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市级财政列支粮食补贴专项资金,加大粮食种植补贴和种粮农资投入力度,增加农民种粮收益。二是持续开展种植结构管控和“非粮化”问题巡查整治,依法整治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切实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三是加强苗木占用耕地腾退,指导提升耕地地力,恢复农业生产和粮食种植。

二、关于市上加强农业生产能力保障体制体系设计,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县级农情监测设施设备投入建设

农业农村部门坚持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生产能力作为保障粮食稳产高产的重要举措,加强统筹谋划,推动项目建设,完善设施设备,全力抓促落实。一是加强农业生产能力保障体系谋划设计。针对我市耕地田块分散细碎、不利于机械化规模化生产的现状,我们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改善立地条件、提高粮食产能的重要举措,按照“集中连片、规模推进、整体规划、分步建设”的思路,加强规划设计,建立有效机制,确保取得实效。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变更管理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指导意见》,建立“四个机制”(严把项目初设编制单位资质市级审查备案机制、项目措施安排市级勘察论证机制、项目初步设计市级评审机制、招标方案市级核准机制),严把“五个关口”(评审批复关、招标监理关、建设质量关、资金使用关、项目验收关),抓好“六个落实”(落实进度要求、落实法人责任、落实招标规定、落实合同规范、落实施工方案、落实监理责任),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管理。二是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坚持藏粮于地战略,突出宜机化改造和耕地地力提升,统筹力量加快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2019—2022年累计争取到位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24.2万亩,项目总投资达到15.7亿元。截至2021年底,全市已建成高标准农田237.8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24.2%。2022年争取高标准农田45.8万亩,目前已完成19.92万亩,占任务的43.5%,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改善了粮食生产基础条件。三是加大农情监测设施设备建设力度。近年来,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持续加大县级农情监测设施设备建设力度,全面落实农业防灾减灾措施。加强小麦条锈病、草地贪夜蛾、马铃薯晚疫病等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积极争取农业农村部农作物病虫田间监测点项目建设,目前,镇原县、环县、华池县农作物病虫田间监测点项目已经农业农村部批准实施。2022年,我们已向省农业农村厅申报了宁县农作物病虫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有望通过农业农村部批准实施。通过农作物病虫田间监测点项目建设,极大提高了我市病虫害监测能力,降低了病虫害对农业的损失。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农业生产能力保障体系建设,一是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积极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标,突出地力培肥、高效节水灌溉和宜机化改造,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撂荒地整治有机结合,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强化种植结构管控,实现“良田粮用”,保障粮食安全。二是加强水利建设。会同水务部门做好灌溉渠系规划建设,用活用足存量水资源,扩大有效灌溉面积,有效破解干旱制约农业生产瓶颈。三是持续加强农作物病虫田间监测点建设。积极申报农作物病虫田间监测点项目,争取8县(区)全覆盖。加密田间监测点设置,做到早发现、早防治,切实降低病虫对农作物危害。四是积极落实防灾减灾措施。进一步加大以全膜双垄沟播为主的地膜覆盖集成旱作技术推广,做到秋雨春用、春雨夏用,变被动抗旱为主动防旱;会同气象部门加强防雹网点建设,降低冰雹对农业生产的危害;加大农业保险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力度,积极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范围,切实降低灾害损失。

三、关于市上优化农业产业发展布局,实现粮食生产与特色产业在时间、空间两方面的错位发展

优化农业产业发展布局是推进粮食生产和特色产业发展、实现粮食安全和农民持续增收的关键举措。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立足全省现代寒旱农业赋予庆阳“以优质苹果、牛羊为主的陇东雨养农业区”发展定位,提出了“保粮、扩畜、提果、增菜”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思路。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省、市的部署要求,制定出台了《庆阳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提出了加快建设“一仓四区”(新时代“陇东粮仓”、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先行区、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示范区、设施高效农业发展创新区)的战略定位,目前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正在有序推进。一是全力保障粮食安全。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进一步优化粮食作物品种布局,中南部塬区稳定冬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北部山区积极扩大马铃薯、大豆、杂粮等粮食作物种植。积极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夏播(复种)马铃薯、果园套种粮食作物等套种和复种模式试验示范,持续推广优质高产品种和地膜覆盖、配方施肥等高效节水旱作农业生产技术,提高复种指数和单产水平,提升耕地利用效率,充分挖掘粮食生产潜力。二是合理布局产业格局。按照“南牛北羊、塬果川菜、草畜平衡、农牧循环”的发展思路和“四区四带”区域布局,重点培育“牛羊猪鸡、果草菜药”八大优势特色产业,持续做大特色产业基地规模,形成以环县、华池县、庆城县、镇原县为核心的肉(奶)羊产业区;以正宁县、宁县、镇原县为核心的肉(奶)牛产业区;以西峰区、宁县、正宁县、镇原县为核心的生猪产业区;以镇原县为核心的肉鸡产业区;以宁县、庆城县、西峰区、镇原县、合水县、正宁县为核心的苹果产业带;以环县、镇原县、华池县、庆城县、宁县为核心的饲草产业带;以西峰区、庆城县、宁县、镇原县、正宁县、合水县为核心的蔬菜产业带;以华池县、镇原县为核心的中药材产业带。三是培育产业新的增长点。按照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以设施农业为主攻方向和新的增长点,建成一批设施瓜菜生产区”的目标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制定了《2022年庆阳市设施蔬菜产业发展推进工作方案》和《庆阳市食用菌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立足自然禀赋,充分利用川水灌区水资源优势,着力打造“一区六域”(一区指中南部塬区,六域指马莲河、蒲河、洪河、茹河、四郎河、葫芦河沿河流域)产业布局。在规范提升现有10个千亩和13个百亩设施蔬菜生产基地的基础上,在西峰、庆城、镇原、宁县、正宁、合水6县(区)规划新建18个百亩设施蔬菜生产基地,新增设施蔬菜4.2万亩。在全市9个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食用菌生产示范点,创建了7个绿色标准化食用菌生产基地,通过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建设集约化苗种繁育基地、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健全完善市场营销体系等措施,加快推进设施蔬菜产业发展步伐。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庆阳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目标任务,持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抓实粮食生产和特色产业发展。一是坚定不移抓好粮食生产。在抓好冬小麦、玉米、大豆、马铃薯等主要粮食作物的前提下,示范推广夏播(复种)马铃薯种植面积,破解一年“一熟有余、两熟不足”传统耕作制度,提高复种指数,增加粮食产量。二是积极探索产业发展新模式。积极探索实践,利用荒山荒坡发展山地果园、饲草种植;大力发展设施蔬菜、林下经济,扩大特色产业规模;推广复种套种等耕作方式,提高耕地利用率,积极稳妥推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着力破解农业产业发展与粮争地的问题。三是加大畜禽产业发展。持续抓好畜禽产业扩量,带动粮饲兼用玉米、苜蓿和燕麦等饲草种植,推进饲草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以畜禽养殖牵引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四、关于市上出台加强对撂荒地的监管使用办法,对连续撂荒2年的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并统筹整合对从事粮食生产的经营组织进行奖补

开展撂荒地复垦复耕是拓展粮食生产空间、稳定粮食生产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强化撂荒地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成立了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撂荒地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导。农业农村部门协同自然资源部门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加强撂荒地排查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加强撂荒地排查整治。农业农村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建立了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利用“三调”未利用耕地图斑,全面排查核实撂荒地,建立信息台账。采取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村集体托管、社会化服务组织代耕代种等方式分类整治复耕。全市累计摸排撂荒地55.03万亩,已整治54.52万亩,整治率99.1%。二是加强复垦复耕地种植结构管控。对已经复垦复耕的撂荒地,严格按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的种植管控要求,指导群众因地制宜,提高耕地地力,恢复农作物种植。三是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政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政策规定:“对截至2021年底仍未整治到位的撂荒地,达不到耕种条件的撂荒地不予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我局会同财政部门加强监督指导,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导向激励作用,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的针对性和导向性,达不到耕种条件的撂荒地不予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加大对种粮经营主体和农户补贴支持力度,防止耕地撂荒。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门将抓好两方面工作:一是会同自然资源部门持续加强撂荒地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国家、省上关于撂荒地整治的政策措施,加强全市撂荒地排查监管,并指导县(区)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探索有效举措,建立撂荒地巡查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全面整治到位。二是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管理,指导县区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停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将停发的补贴用于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从事粮食生产,调动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

感谢您对市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

联 系 人:石涛

联系电话:0934-821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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