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庆阳市委员会第五届一次会议第176号提案答复的意见
庆林函〔2022〕209号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庆阳市委员会第五届一次会议第176号提案答复的意见
付丽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申报合水县黄河古象出土地遗迹地质公园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关心,特别是对自然保护地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地质公园是以具有特殊地质科学意义,较高的美学观赏价值的地质遗迹为主体, 并融合其他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而构成的一种独特的自然区域。建立地质公园,不仅使宝贵的地质遗迹资源不需要改变原有面貌和性质而得到永续利用,还能带动旅游业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您提出的关于申报建立“县黄河古象出土地遗迹地质公园”的提案命题准确,是保护和利用黄河古象出土地遗迹的重要途径之一,符合《甘肃省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意见》精神和庆阳市自然保护地发展方向。
按照国家地质公园建立申报有关规定,我局将组织合水县自然资源局对黄河古象出土地遗迹进行调查摸底,邀请有关专家和学者,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和论证,如符合申报条件,形成可行性论证报告,以合水县政府名义报市政府审定后,上报省林草局审批。
最后,感谢您对自然保护地建设工作的关心,我们衷心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为全市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献言献策、贡献力量。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8月15日
联系单位: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张继鸿 电话:8219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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