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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18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责任编辑:年生义 发布时间:2020-12-03 17:12:05 【字体:

尊敬的谷凌云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将心理健康纳入常规体检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委高度重视心理健康工作,早在2018年,我委会同市委宣传部等19个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职能和分工,我委重点加强精神心理门诊建设,转岗培训精神卫生医生,推动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开展心理卫生健康知识宣传,并依托省12320卫生热线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工作。

二、工作情况

积极支持市、县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鼓励和引导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截至目前,全市建有精神心理门诊的医疗机构共13家,其中市级医院2家(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二级综合医院8家,民营医疗机构3家(庆阳精神心理康复医院、庆阳新陇康精神康复医院、宁县康宁精神心理医院),开设精神心理床位437张,其中民营医疗机构339张。从业人员71人,基本能够满足日常心理咨询业务。开展精神卫生宣传,结合“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睡眠日”及心理健康相关主题活动等,各级医疗机构广泛开展《精神卫生法》《甘肃省精神卫生条例》《健康四大基石》(合理饮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宣传。

鉴于目前,我市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加之,心理健康体检涉及个人隐私,且主动寻求心理咨询服务的人数不多,广泛纳入健康体检项目尚需征得用人单位及公民个人同意的情况下方能开展,因此,现阶段,我委将重点加强心理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提升心理咨询与治疗能力,储备心理健康师资队伍,为今后纳入健康体检项目做足准备。

三、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开通市民心理热线,及时排除和解决市民遇到的心理健康问题;推进心理健康服务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引导社会消除歧视,共同关注、支持心理疾病患者;开设心理健康电视专题节目,引导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随时关注自己的心理状态;引导各部门各行业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依托本单位资源关心职工的心理健康,创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将心理疾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精神心理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学科建设,提升心理咨询和治疗服务水平,向群众提供多样化心理咨询与治疗服务;按照用人单位及职工个人的心理健康需要,探索有针对性地个体心理咨询体检服务,不断满足公众心理健康体检需求。

感谢你提出的建议,并欢迎继续关心支持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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