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110号 提案”的答复
现就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110号“关于加强对庆阳城区噪音污染管理的提案”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种生产经营、社会生活噪音随之相伴而出,给广大群众工作和生活带来较大影响。对此,市区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加强生态环境、公安、城市管理、交通等部门联动,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改善城市噪声环境质量,切实解决噪声扰民问题,努力打造宜居、宜业的良好环境。
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对噪音污染法律法规的宣传。广泛宣传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噪声对人体健康危害的知识,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节和陇东报、媒体网络平台等方式积极宣传,加大噪声污染治理工作宣传引导力度,力争使宣传入脑入心,增强商业主体防治责任,广泛发动群众对各类噪声扰民的问题进行监督。二是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针对市区城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问题,公安部门依法管理烟花爆竹燃放行为,2019年以来共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61起,行政拘留14人,罚款54人,警告1人。同时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工作,《庆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已由庆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0年4月14日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三是严把各类户外宣传活动审批关口,加大对各类开业庆典、商业宣传活动的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周末、节假日、休息时段各类商业活动门店的管控力度,对在商业经营活动中或者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户外宣传、跳广场舞、现场直播等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音响等高声器材产生的噪声进行重点整治。四是加强商业门店装修、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夜间作业审核制度,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夜间巡查和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夜间违法作业行为。五是加强“高考、中考”等重要考试期间噪声监管,严格落实考试期间在建工程及各类娱乐场所停工停业等防治措施,全面保障招生考试市容环境秩序。六是加大噪声污染信访投诉办理。充分发挥环保举报电话“12369”、数字城管监管平台“12319”等畅通噪声污染投诉渠道,探索建立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局、公安、交通等多部门的噪声污染投诉信息互通机制,认真办理群众反映的噪声污染问题。对接到的各类噪音污染投诉案件及时派遣处置,采取先警告、责令降低音量或关闭声源等管控措施,对多次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采取暂扣高声器材、行政处罚等方式,严厉打击扰民违法行为。2019年以来共查处噪声扰民行为588起,罚款25650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城市噪音污染的管理力度,一是强化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活动、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强噪声污染治理工作宣传引导力度,力争使宣传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和群众增强噪声污染防治的环保意识,营造人人参与的热烈氛围。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切实加强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公安、交通等部门的联系协作,建立健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联合整治城市噪声,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强城市噪声污染的现场证据收集、固定工作,严查重处不听劝阻、屡禁不止的违法企业、商家和责任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生活环境。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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