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扶贫办关于在市级减排资金中对贫困县区生活污水处理予以补贴的24号建议答复
沈文祥、岳虎平代表:
你们在庆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市级减排资金中对贫困县区生活污水处理予以补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对两位代表长期以来对我市扶贫开发事业的关心支持,我们表示衷心地感谢。2011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将我市7个县列为国家六盘山贫困片区县,西峰区列入省定“插花型”贫困县,进一步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
当前,按照精准扶贫要求,扶贫项目资金扶持对象是农村地区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城市扶贫尚未列入扶贫工作范畴,城区污水处理不属于扶贫项目扶持范畴。建议由市财政、环保等相关部门研究解决。
此复。
庆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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