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编办关于设立西峰区环境监测机构的79号建议答复
马凤梅、张明权、戴承业、李鹏代表:
你们《关于设立西峰区环境监测机构的建议》收悉。我办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确定分管领导和经办科室,认真学习建议内容,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代表们关于设立西峰区环境监测、辐射监测机构的建议,根据《市区事权划分方案》(市委发〔2005〕39号)中确定的“城市整体规划、土地综合利用、经济综合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事务以市管为主,城市教、科、文、卫事业及社会服务事业以区管为主”的体制,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已分别承担相应职能。目前,西峰城区环境监测、辐射监测工作主要由市环保局下属的环境监测站和辐射环境监理站承担。
近年来,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区级环境保护工作压力增大,要求申报成立检测机构呼声增多,但受资质条件及本届中央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和机构编制只减不增,以及省上《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实现人员编制零增长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办发〔2013〕97号)和市上《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实现人员编制零增长的实施意见》(庆办发〔2014〕10号)的规定要求,要新设机构必须坚持“撤一建一、撤二建一、多撤少建”的原则,按机构编制管理审批相关程序申报。
庆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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