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委农村部关于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的67号合并提案答复
释中正、王国瑞、刘杰、赵存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的提案》、《关于加大对合水县太白镇“美丽乡村”整乡推进示范镇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我部认真调研,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的提案
针对你们提出我市美丽乡村建设中存在的四个方面问题和困难,我们通过认真调研,认为提案提得很好,切中了全市美丽乡村建设的问题要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研究解决。你们对美丽乡村建设提出的3条建议,我们在制定的《2015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意见》中作了充分的借鉴和采纳,重点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工作机制,加快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步伐。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农民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开发和调动农民的首创精神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主要经验。我们在全市美丽示范村全面推行参与式扶贫理念和方法,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农民群众建设的主体作用,让他们用智慧去谋划和参与建设,用勤劳的双手投入建设。尊重群众意愿和首创精神,积极落实“两议一监督”民主决策制度,把发展自主权交给群众,激发群众创造美好家园、新生活的干劲和热情。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组织在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动员群众中的作用,增强干部群众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县区在美丽示范村召开群众大会,组织群众投票表决建设项目,确定建设内容,参与项目建设和监督,充分发挥农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组织保障机制。去年,市委市政府就成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农村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负责对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谋划部署、协调指导和组织推动。制定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印发了《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美丽示范村、环境整洁示范村两个建设标准及其两个考核验收办法等。市直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围绕行业职能,制定出台28个行业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靠实了责任,形成了工作合力。各县区相应成立组织协调机构,为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坚持科学规划,构建发展格局。去年以来,按照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做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编制了县域村庄布局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农民房屋建筑设计方案和2014、2015年度省市级美丽示范村建设规划,分年度制订了县区百村美丽、千村整洁、水路房全覆盖总体实施方案。《实施意见》规划到2020年,全市建成120个科学规划引领、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便利、村容村貌洁美、田园风光怡人、增收产业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村风民风和谐的美丽乡村示范村;建成环境整洁村1050个,80%以上的村庄实现脏乱差全面治理,畜禽养殖区和居民生活区科学分离,垃圾污水得到处理,村庄基本绿化,环境整洁优美;全市基本实现安全饮水、通行政村道路硬化、危房改造的全覆盖,让农民普遍住安全房、喝干净水、走平坦路。
四是整合项目资金,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市、县(区)加大财政投入,各有关部门有效整合中省有关项目资金,群众筹资筹劳等渠道,建立了多元投入机制。今年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点实施16个省级和8个市级美丽示范村建设,计划投资33483.97万元。其中安排省级财政资金160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000万元,县区级同比例配套财政资金2000万元,部门整合资金20695.97万元,群众自筹资金6795.5万元。
五是制定扶持政策,保障有序推进。今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意见》、《关于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26个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市直有关部门制定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保障了全市美丽乡村建设的有序推进。按照市委2015年1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支持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土地流转的价格、形式由承包农户自主确定,流转收益归承包农户所有。制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探索有效模式和途径。逐步建立公开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扶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扩大集约化经营规模。
六是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在全市深化农村改革中,积极探索建立参与式扶贫机制、精准扶贫机制、规划统筹机制、金融支持产业扶贫机制、“143”技术到户机制、村级小康指标监测体系、农村经营机制、“两议一监督机制”、惠农政策落实机制、合力共建机制等工作体制机制。
二、关于加大合水县太白镇美丽乡村整乡推进示范建设扶持力度的提案
针对你们提出“加大合水县太白镇美丽乡村整乡推进示范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我部非常重视,组织进行了专题调研,认为“美丽乡村”建设整乡推进示范的思路很好,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工作中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根据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关于2015年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安排意见》(甘村人居组发[2015]1号)和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关于2015年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安排意见》(庆村人居组发[2015]1号)文件的要求,今年省、市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作继续在村一级实施。全市确定省级“千村美丽”示范村16个,市级美丽示范村8个,安排省、市级财政资金3600万元。其中合水县太白镇太白村、老城镇水沟村列为省级“千村美丽”示范村,蒿咀铺乡陈家河村列为市级美丽示范村。你们提出“加大合水县太白镇美丽乡村整乡推进示范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虽然建议符合区域发展的要求,但这一思路与省上政策要求不一致,因投资额度所限,整区域整乡推进的条件暂不具备,但我们会积极向省上汇报衔接,努力争取。待今后省市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可望得到有效解决。
最后,感谢你们对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欢迎你们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专此答复。
中共庆阳市委农村工作部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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