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委农村部关于加大合水县太白镇“美丽乡村”整乡推进示范镇建设扶持力度的22号建议答复
柴春、邵森奇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合水县太白镇“美丽乡村”整乡推进示范镇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针对你们提出“加大合水县太白镇美丽乡村整乡推进示范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我部非常重视,组织进行专题调研,认为“美丽乡村”建设整乡推进示范的思路很好,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工作中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根据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关于2015年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安排意见》(甘村人居组发[2015]1号)和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关于2015年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安排意见》(庆村人居组发[2015]1号)文件的要求,今年省、市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作继续在村一级组织实施。全市确定省级“千村美丽”示范村16个,市级美丽示范村8个,安排省、市级财政资金3600万元,每村安排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市县级同比例各配套财政资金100万元。其中合水县太白镇太白村、老城镇水沟村列为省级“千村美丽”示范村,蒿咀铺乡陈家河村列为市级美丽示范村。你们提出“加大合水县太白镇美丽乡村整乡推进示范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虽然建议符合区域发展的要求,但这一思路与省上政策要求不一致,因投资额度所限,整区域整乡推进的条件暂不具备,但我们会积极向省上汇报衔接,努力争取。待今后省市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可望得到有效解决。
最后,感谢你们对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欢迎你们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专此答复。
中共庆阳市委农村工作部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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