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国土局关于加大合水县煤炭资源工作力度的23号建议答复
柴春、李军代表:
按照市人大第三届五次会议23号《关于加大合水县煤炭资源工作力度 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并指定相关科室负责办理,现对建议答复如下:
合水东-宁县北勘查项目最初由省煤投公司与大唐公司合作勘查,勘探区块面积约482平方公里,2012年9月完成详查,获得煤炭资源量24.91亿吨。因大唐公司资金不到位自行退出后,省国土资源厅于2013年6月20日将该区块311平方公里内19.32亿吨资源量,按照2.2元/吨的价格,协议出让给庆阳晋煤蓝焰煤层气有限公司,出让总价款42.49亿元,分四期缴纳,第一批价款13亿元已上缴,剩余29.49亿元在2015年底前缴清。
目前由于庆阳晋煤蓝焰煤层气有限公司二、三期价款都没有按合同约定时限缴纳,不能取得探矿权证,因而不能进一步加快开发工作,为了推进合水县资源勘查开发工作, 我局主要领导多次前往兰州,向省上积极汇报争取,但省国土资源厅和省煤炭地质勘查院明确表示,只有交清剩余价款后方可办理探矿权证。同时关于合理分成“两权”价款资金问题,在今年我市召开的老区工作会上,省委省政府明确了“两权”价款分成国家、省、市、县由2、4、2、2调整为2、2、2、4,县区分配比例翻了一倍。
总之,为了加快合水县煤炭资源勘查开发步伐,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汇报争取力度,协调庆阳晋煤蓝焰煤层气有限公司 ,尽早开展勘查开发工作。
庆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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