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政府关于请求解决恒兴家苑住宅小区供暖问题的161号提案答复
尊敬的连锴委员:
您在政协市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恒兴家苑住宅小区供暖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恒兴家苑的开发商庆阳市恒兴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与庆阳市太一热力有限公司就用热入网事宜订立合同,恒兴房地产有限公司按照45元/㎡的标准缴纳了供热设施配套费685520.00元,合同履行过程中,庆阳市太一热力有限公司于2009年被庆阳市政府和西峰区政府共同出资收购,因为合同主体变更,加之新区供热站供热能力有限,造成恒兴家苑供热问题长期未能解决。
根据市、区政府安排,2013年9月,市规划局委托中国航空规划发展有限公司编制了《庆阳市西峰城区供热专项规划(2013-2025)》,将恒兴家苑纳入了新区供热站管网敷设范围。2014年12月4日,经过专家评审、讨论,市规划局备案等程序,区政府已同意实施该规划。为了进一步解决新区供热难题,区政府通过多方筹集资金,正在实施新区供热站改扩容二期项目。目前已完成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及100吨锅炉本体、脱硫除尘、上煤除渣设备采购工作,力争在2016-2017年度采暖期将恒兴家苑纳入新区集中供热站敷设范围,满足其用热需求。
感谢您对西峰供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特此函复。
西峰区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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