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政府关于对城区家养宠物犬实行管理的51号建议答复
尊敬的蔡森贵、坛轩、关天勤代表:
您在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城区家养宠物犬实行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为了使城区流浪犬、宠物犬成群结队乱窜现象得到有效治理,我区以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为抓手,研究制订了《西峰区宠物犬管理办法》,由公安、城管、卫生、兽医等部门联合开展宠物犬、流浪犬整治活动,及时处置宠物犬干扰群众生活案件12起,接种狂犬疫苗5000只,对城区动物诊疗机构及兽药经营户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发布了《关于西峰城区加强流浪犬管理的公告》,成立了专门的流浪犬收容小组,建立流浪犬收容所1处,动员社会爱心人士实名领养流浪犬220余只,流浪犬、宠物犬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后,我们将按照宠物犬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各项管理工作,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容市貌和社会公共秩序,为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保障提供有力支持。
感谢您对西峰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特此复函。
西峰区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3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