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工信委关于成立地方政府融投资担保公司的28号提案答复
王凤奎委员: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成立地方政府融投资担保公司的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 ,随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及省市一系列重要文件的出台,极大的激发了民间资本投入信用担保行业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全市取得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38户,其中,民营担保机构30户,政府参股的担保机构8户,国有担保机构1户;注册资本总额17.05亿元,其中,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15户,1亿元以上的4户;从业人员达到371名。从县区分布看,西峰区18户,镇原县、环县各4户,庆城县、合水县、正宁县各3户,华池、宁县各2户。合作银行有农村信用社、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甘肃银行、兰州银行、农发行、瑞信村镇银行等。全市担保机构共为11638户企业,担保贷款余额达到40.9亿元,其中,新增担保贷款总额21.26亿元,新增担保户数3005户,累计担保贷款达到64.7亿元。对支持小微企业、“三农”工作和个体工商户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中国银监会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范围包括: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中国银监会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等业务。您提出的由政府牵头吸收民间资金入股成立融资担保公司,以解决企业融资难和民间资金投资不畅的建议,不符合《甘肃省融资担保机构设立变更终止申报工作指引》等相关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为了支持和规范融资性担保业的发展,省政府陆续出台了《甘肃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审批管理办法》、《关于促进融资担保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融资担保业发展和监管工作意见》等文件, 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形式帮助14个市州和86个县区实现政策性担保机构全覆盖。其中,我市有市直、环县、合水县、镇原县、正宁县、华池县、宁县、庆城县等成立了八个政府出资的政策性担保公司,西峰区政府政策性担保机构正在筹建中。这些担保公司的成立即体现了政府责任,又提高了银行对担保公司的认可度,减轻了合作银行所面临的压力,实现了政府、银行和中小企业的合作共赢。同时,庆阳市银监分局出台了《关于银行金融机构加强和改进小微型企业金融服务意见》,督促各商业银行加强与担保实力较强、管理较规范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合作,按照诚信自愿、风险可覆盖的要求,适当放宽担保倍数,拓宽担保范围,多途径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庆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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