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工信委关于建设宁县长庆桥工业集中区3万吨自来水厂的28号建议答复
王志强、姜京霞、邱小红、朱治明代表:
你们向市人大三届五次会议提交的第28号议案《关于建设宁县长庆桥工业集中区3万吨自来水厂的建议》已收悉,我们在认真研究讨论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工业集中区建设实际,现答复如下:
按照部门职能分工,政府投资的社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由发改部门负责审批立项的,工信部门没有这一权限,但我委将在职责范围内积极支持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工业集中区建设,2012年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长庆桥驿马西川三个工业集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了一系列扶持工业集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从2013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列支专项资金全力支持“一区四园”建设,重点用于长庆桥、驿马、西川等工业集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其他工业集中区均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1.1亿元支持重点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统筹安排使用。同时,我委整合市非公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省工信委切块专项资金及市财政列支资金作为风险补偿金,为全市中小微企业提供助保贷款,集中区内成长型好,技术含量高的各类中小微型企业均可以申请助保贷款。
感谢你们对全市工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抓好此项工作落实。
此复!
庆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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