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文广局关于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84号提案答复
郑浩博、魏晓红两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提案》已收悉,该提案充分体现了政协委员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关注和支持,反映出政协委员对提高农村文化服务能力,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视,现答复如下:
农村文化是基层文化服务建设的难点和重点。近年来,随着乡镇综合文化站、乡村舞台、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一系列重点公共文化工程的实施,全市农村文化建设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得到了较好的保障。
一是“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建乡镇综合文化站83个,设施建筑面积28000多平方米,每站配备了10万元的内配设备。按照双联行动实现“八个全覆盖”中规定的建设和管理标准,新建标准村文化室214个。全市15个城镇社区文化室文化活动用房面积555平方米,省文化厅配备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音响乐器和阅览书架、桌椅等设备。全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8个、乡级基层服务点116个、村级基层服务点1152个,县级文化广场19个、乡级剧场81个。去年,全市启动实施“乡村舞台”建设,已建成588个。按照100平方米室内场地和2000平方米室外文体广场的面积标准,确定每个“乡村舞台”必须拥有“一场、两堂、三室、四墙”,即室外文体广场、思想道德教育讲堂、科技致富讲堂、文体活动室、图书报刊阅览室、多功能室和村史村情展示墙、乡村民俗展示墙、崇贤尚德展示墙、美好家园展示墙。今年,市委市政府将“十一五”期间全市未新建的36个乡镇(街办)综合文化站建设,列入今年市列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是建立一支长期扎根活跃在基层的民间文化队伍。从2015年起,我们计划每年举办不同类型的培训班,请各级文化馆、社会艺术团体等专业文化人才对农村业余文化骨干、文化能人、民间艺人、积极分子进行培训,培养一支不走的农村文化队伍。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各种形式的文艺创作活动,建立群众自发文艺团队优秀文化作品的创作和推广机制,鼓励群众自发文艺团队和专业文艺表演团体多创作、多体现“三贴近”原则的优秀艺术作品,多创作针对未成年人教育、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人群的优秀节目。
三是努力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我局深入农村基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三下乡”活动。利用农闲季节,组织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演艺公司等文化单位深入部分乡镇、村开展送书下乡、送展览下乡、送文艺活动和演出下乡活动。就2014年为例,我们开展“六送”活动,加大文化资源向农村的倾斜力度。“一送”文艺演出。安排市、县(区)专业演艺公司深入农村开展文艺演出,市黄土缘演艺有限责任公司全年演出不少于40场(次),各县(区)演艺公司演出不少于90场次。组织开展“千台大戏送农村”活动,全市9个演艺公司全年演出不少于116场;今年将举办第七届新创剧目调演获奖剧目市内集中展演活动;“二送”图书。组织市、县(区)图书馆开展送书进农村和流动借阅活动。市图书馆年开展送书活动不少于3次,各县(区)图书馆不少于5次;“三送”文艺辅导。组织市、县(区)文化馆、画院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村开展文艺辅导活动,市文化馆、画院年开展辅导活动各不少于3次,各县(区)文化馆年不少于5次;“四送”文化信息。组织市、县(区)印发一些致富信息、文化信息、广播电视等宣传资料。市、县级文化单位年印发宣传资料各不少于1万份;“五送”电影放映下乡。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每村每月免费放映一场电影,年深入基层为群众放映电影不少于15500场(次)。“六送”展览。组织市、县(区)博物馆、文化馆制作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版面,深入农村集市开展宣传展览。
四是基层文化建设的主要责任在县级政府,将基层文化建设“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支出预算,纳入扶贫攻坚计划,纳入干部晋升考核指标”国家早有政策,“各级政府的文化投入不低于财政支出的1%”也有规定。从2012年起,市财政每年列支文化发展专项经费5000万元,用于文化建设。同时,要求各县(区)也要列支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
今后,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政协委员们的关注倡导下,不懈努力,积极完善全市的基层文化设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的服务水平和能力,努力保障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庆阳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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