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三届六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答复
您在政协庆阳市第三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对您长期以来对我市扶贫开发事业的关心支持,我们表示衷心地感谢。
您提出的关于亟需恰当定位“小康”的问题。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始终秉持小康与扶贫相结合的精准扶贫理念,并在省上“1+17”和市上“1+20”《意见方案》、《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中充分体现。市委提出全市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小康。其中“两不愁,三保障”(群众不愁吃,不愁穿,落实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三个保障)就是对接小康目标要求提出的。省上最近即将修改出台的《甘肃省贫困退出验收办法》、《全省贫困县党的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实施办法》中,提出的7个贫困县退出验收指标、20个贫困村退出验收指标、11个贫困户退出验收指标,也都是立足脱贫奔小康设定的。
关于“亟需坚定确定“生态化”发展理念的问题”。市委常委第57次会议上就提出了“三个生态”理念。特别是在生态环境建设上,全市提出实施“再造一个子午岭”工程,每年发展苗林结合培育100万亩,7年达到700万亩。同时争取实施“固沟保塬”生态工程,构建黄土高原生态安全屏障,预计到2017年,贫困群众林业收入达到571元以上,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8。9%以上;到2020年,贫困群众林业收入达到732元以上,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建立,努力建设风清气正、活力迸发、山清水秀,幸福美好、文明富裕的新庆阳。
您提出的应率先全面实施十二年义务教育、实施农民子女上大学助学贷款全覆盖、大病救助机制的问题,已汇报衔接相关部门列入“十三五”专项规划。
此复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