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三届六次会议第79号提案的答复
杜萍委员:
您在市政协三届六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加强流动摊贩管理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外来人员、城郊农民和下岗职工成为城区“流动摊贩”。流动摊贩的增多,不仅仅是市容市貌问题,还涉及城市经济的多元化和城市文化的多样性问题,直接影响和决定着西峰城区和谐稳定。流动摊贩在弥补政府公共服务不足,给广大市民带来方便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给城市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针对这一管理难题,西峰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柔性执法理念,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通过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和沟通协调,有效实现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互动共贏。
一是科学规划果蔬摊位棚亭。学习借鉴北京王府井夜市小吃一条街的棚亭设置及运行管理模式,结合西峰城区实际,对西峰果菜棚亭样式和布局重新规划设计,制作综合餐饮车34组、仿古小吃车(含灶头)20辆、封闭式果蔬亭80个、半封闭式果蔬亭80个、便民果蔬棚500多个、干果小百货亭160座。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引导流动商贩入棚亭规范经营,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城区主次干道瓜果蔬菜商贩流动串卖、人行道乱摆摊点、环境脏乱差的问题,提升了城市品位,美化了城市环境。
二是合理设置各类便民市场。坚持疏导为主的工作准则,在皇朝酒店对面、市医院东侧、市直机关小区等地段设置临时交易市场29处、设置摊位200余处,拆除了广场路长期占道经营的棚亭,重新设置了便民市场,引导流动商贩入市经营,确保相应区域干净整洁,秩序良好。
三是统筹群众生活与城市管理。按照方便市民生活、照顾困难群众和做好城市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将城区主干道南北大街、九龙路、长庆路、兰州路等重点地段规划为禁止区,实施一级管理,禁止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将董志塬大道巷、育才东路等非主干道区域规划为半禁止区,明确经营范围、经营时间、保洁要求等事项,允许流动摊贩在设置的便民棚亭内规范经营;将南苑百佳超市巷、老三院巷等交通压力相对较小的区域规划为特色区,允许流动摊贩或农产品直销点设摊经营。通过分区域管理,充分解决了流动商贩的生存和就业问题,满足了广大市民的生活需求,也方便了对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的统一管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查找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广大市民创造干净、整齐、畅通、文明、和谐的城市生活环境。
感谢您对西峰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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