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四届一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
白春林代表:
庆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4号“关于推动庆阳城区集中供热规范化管理和科学化发展的建议”我公司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09年以来,在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城区集中供热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未纳入集中的城市西区和北区供热问题非常突出,该区域家用小锅炉和部分小吨位燃煤锅炉脱硫除尘设备不完善,烟尘排放不达标,导致冬季局部地区空气质量差,污染严重,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已纳入集中供热的区域,也存在管理单位责权不明,无法可依,分户计量改造混乱,缺乏统一管理,城区换热站监管不一,矛盾突出。
为此,庆阳市西峰城区热力集团有限公司计划2017年建设北区热源厂及配套供热管网,完成东区热源厂二期工程建设,将西峰城区符合集中供热入网条件的热用户全部纳入集中供热,节能减排,减少污染;同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西峰城区供热现状及存在问题,草拟《西峰城区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已提交区政府审议,上报市政府审查颁布,《办法》包括:总则,供热规划与建设,供热与用热,采暖费收纳,供热设施保护与维修,法律责任,附则等七个方面,对供热设施建设与管理,供暖采暖期,最低温度,用热面积,供热设施的维护,以及供热公司,物业公司和热用户三方责任主体关系,服务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使城区集中供热发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西峰城区分户计量改造管理办法》待《西峰城区集中供热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依照有关管理规定制定。
感谢各位代表对西峰城区集中供热事业的大力支持。
庆阳市西峰城区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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