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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四届一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庆阳市督查考核局 发布时间:2017-12-19 17:22:00 【字体:

尊敬的孔荔维、杨忠义、贾纯强、刘养利、杨智君代表:

  您好!你们在市人大四届一次会议《关于发展镇原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镇原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镇原金龙工业集中区为依托,发展壮大了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产业链条长的特色农业龙头企业,已初步形成了以中盛3600万只肉鸡全产业链、懊恺玉米淀粉加工,解语花羊绒加工、绿源、丰茂小杂粮加工、新一代、新世纪杏产品加工等特色农产品加工体系。目前,全市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97户,其中国家级1户,省级龙头企业28户,市级龙头企业68户。镇原县现有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25户(省级8户,市级17户),占全市龙头企业的25.7%,在县区龙头企业总数中名列前茅,企业的快速发展壮大,为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起到了推动作用。

  镇原县在全省大型重点龙头企业甘肃中盛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的带动引领下,肉鸡和肉羊全产业链发展迅速,通过“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模式,采取订单种植、土地流转、安排就业岗位等形式,解决当地1.73万户农户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中盛模式在全市乃至全省现代畜牧业全产业链发展中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一、提案中提到的“加强龙头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全面提高素质。”

  多年来,为了提高我市农业龙头企业管理水平,市上每年组织龙头企业积极参加农业部举办的“企业高级人才管理培训班”、省农牧厅举办的“龙头企业管理培训班”,主要培训龙头企业董事长、总经理,重点培训现代农业企业管理技术、农业供给侧改革、企业体制改革、企业融资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从不同层次、角度提高农业企业高层人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二、提案中提到的“按照扶强扶优的原则,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扶持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和品牌建设。”

  近几年,我省不断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2〕127号)。积极争取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贴息贷款资金,主要在大型龙头企业奖补、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贷款贴息)、中药材基地建设、苹果贮藏保鲜库项目、GMP认证等方面争取项目资金,年投资在800万元以上。近三年来,为中盛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争取大型重点龙头企业省级奖补资金达520万元,其它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争取省级扶持资金累计达到300万元以上。在品牌建设方面,市上每年对获得国家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的企业,都给予一定奖励。每年组织龙头企业参加农业部、省农牧厅举办的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推荐参评优质农产品,对获得金奖的农产品,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扩大销售渠道,发挥名牌效应。

  三、提案中提到的“支持企业通过技改延伸产业链条,带动农户发展产业,促进农产品销售,增加农民收入。”

  近年来,围绕我市特色优势农产品,支持鼓励企业采取引进吸收和自主研发相结合,重点在龙头企业技术改造,延长产业链条,扩大生产规模、调整产品结构等方面予以支持,每年组织省级龙头企业申报省级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积极争取予以重点扶持。

  四、提案中提到的“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降低农业企业增值税率,增强企业活力,使企业把更多的资金用于研发创新。”

  经与市国税局了解,按照新的营改增政策,一般纳税人农产品初级加工企业征收11%的税率,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征收17%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或者个人征税3%的税率,最终由国税局负责解释。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庆阳市农牧局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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