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自然资源局西峰分局
- 机构职责
- 机构负责人
- 内设机构
- 办公地址
- 办公时间
- 联系方式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西峰辖区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
2、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西峰辖区自然规划、计划和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负责西峰辖区城乡农村集体土地地籍管理、登记发证、土地调查、变更调查及其统计汇总工作;
4、负责来信来访,调处集体土地权属争议纠纷;
5、依法查处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外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和矿产资源违法案件,负责西峰辖区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和自然资源各类项目的争取,实施工作;
6、负责办理西峰辖区乡(镇)企业、农村住宅建设用地的农地转用及辖区内石油征借地及规划区外项目用地的征用工作;
7、负责西峰辖区采矿权审批、登记、发证和采矿权出让审批登记;
8、调处采矿权属争议纠纷,负责西峰辖区采矿权出让金、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9、负责西峰辖区测绘管理工作;
10、负责监督管理西峰辖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
11、承办西峰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白怀东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西峰分局局长
办公室、耕保股、监察股(加挂环境保护股)、地籍股、矿管股(加挂安全生产股)、财务股、规划利用股等7个业务股室。
庆阳市西峰区南苑路10号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0934-8212734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