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教育局

  • 机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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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公时间
  • 联系方式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制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全市教育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制订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教育收费的政策;管理教育援助、教育贷款以及学生资助资金等;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教育基本建设、条件装备和全市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工作;指导、申报监督实施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工程。
  (五)指导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统筹规划、宏观管理和综合工作。
  (六)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七)主管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的继续教育;承办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调指导工作。
  (八)主管各类高等学历教育和中等专业学历教育的全市招生工作;负责全市高中学生、职业中学和职业中专学生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负责高考、自考、会考等考试组织工作。
  (九)负责教育法规宣传、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全市信息技术教育的推广实施和教育信息网络开发与建设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普通话水平测试和规范社会用字工作,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管理直属学校。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组书记、局长:刘小银

党组成员、市纪委、市监察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刘汉涛

党组成员、副局长樊建国

党组成员、副局长:史文涛

党组成员、副局长:曹钰城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亚锋

二级巡视员:石环周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的党务、政务和事务工作;负责文件的发放、运转和管理;负责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负责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等有关会议的筹办工作;草拟有关综合性的重要文稿;负责教育宣传以及文秘、信息、档案、保密、信访、外事、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及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承办人大、政协建议与提案办理及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市直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人事劳资科
  规划并指导全市教育行政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组织实施全市教师招聘、人才引进等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职称评审、评优选先等工作;承担市直教育系统机构编制、干部管理调配、离退休干部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事业人员岗位等级认定、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工资核定和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规划财务科(审计科)
  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优化调整全市和西峰城区学校布局;统计分析全市教育基本信息数据;筹措管理教育专项经费,监督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制定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并监督执行,编制市直教育系统经费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市直教育系统财务收支、基建投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负责生源地助学贷款、贫困学生资助管理及国家助学金发放。
  基础教育科
  综合管理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参与研究制订全市基础教育的发展规划、评估标准、课程设置、布局调整和综合改革工作;负责中小学教材的选用和审定;监督、检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承担民办中小学校的审批、监管职责。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语言文字管理科)
       承担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统筹规划、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等相关政策性指导文件;负责中等职业学校重点校建设、专业建设、基础能力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材建设和学校招生、学籍管理、教育科研、就业指导服务等工作;联系指导高职院校业务工作;组织协调并监督检查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实施,指导学校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建设并推广普通话,开展中小学教师、公务员和其他行业人员普通话培训测试;负责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审批、监管。
  学前教育科
  贯彻执行学前教育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市学前教育发展规划计划、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普及学前教育,开展学前教育研究,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统筹管理和监督指导全市学前教育机构,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机构设置审批、注册登记、年检年审等制度,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协调相关部门确定学前教育收费标准,联合治理学前教育领域违规行为;承办幼儿园达标晋级及称号创建相关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科
       主要负责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关心下一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及保护、精神文明建设、思政课程建设、党建带团建联队建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禁毒教育、法制教育、红色文化传承教育。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主要承担全市中小学体育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卫生健康教育、环保教育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指导,全面发展素质教育;负责全市校外教育培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秩序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等职责;负责全市家庭教育工作,联系协调拓展社会教育资源,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监管科
  负责定期分析和研判全市学校安全工作形势并研究制订落实措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安全管理、风险防范、突发安全事故和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承担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校园风险管理、不稳定因素排查等工作。
       庆阳市教育考试院
       负责全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等各类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各类社会考试以及普通高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各类教育考试工作的政策研究、宣传教育、数据分析、质量评价等工作;承担全市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资格及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合格证书的审核、验印、发放等工作;配合协调所有外单位组织的需要市教育局衔接西峰城区学校承担的各类考试等工作。
       庆阳市教育科学研究室
       承担全市基础教育理论、教育科学、宏观政策和改革动向研究,全市教育智库建设和教育中心工作调查研究,为教育管理科学决策提供咨询服务;指导推动县(区)和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推进全市基础教育科研项目及教改实验项目立项、培育、实施、总结、鉴定等工作,推广中小学优秀教育教学成果;研究、指导中高考备考;组织开展教师专业技能、学生学科素养竞赛活动;建设学科研究基地,培养优秀骨干教师。编印教育内部刊物。
       庆阳市教育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办公室
       编制教育项目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承担教育项目的申报、争取,协调推进教育项目实施,组织开展教育项目执行情况的考核评价。
       庆阳市教育信息资源中心
       拟订全市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指导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管理及服务;配合开展国家、省、市、县、校五级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平台建设;收集整合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全市教育教学数字资源库,推动城乡、县域、校际间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加强各类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管理应用,整合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提升数据分析服务教育决策能力;承办全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处置及门户网站运维等工作。
   庆阳市教师发展中心:
       承担全市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和专业成长研究,承担市级教师培训团队能力建设,推动市级教师培训基地、师范生实习基地和示范带动机构建设;承担全市现代教育技术推广运用和师资培训;实施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等市级骨干教师团队建设;开发推广优质教师教育课程资源。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董志塬大道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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